氣前女友欠錢不還! 男出下策「偷車」逼現身遭法辦
情侶好聚卻不好散,還發生偷車逼出面還錢!有一名男子,今年2月時到台北市南港區某大樓內,在各樓層尋找前女友的車,找到後用備用鑰匙把車開走,經警方獲報調查,他坦承是他開走車的,而原因是不滿前女友請他幫忙裝潢,但分手後卻積欠約40萬元的款項,避不見面又不還錢,才會開走車想讓對方出面還債。但偷車就是違法,訊問後還是被依竊盜罪,函送地檢署偵辦。
一輛車緩緩開出車道,熟門熟路開出大樓地下停車場,但駕駛並不是車主,而是偷車的前男友,時間往回推,男子還在停車場內快步走,一台車一台車找,邊走手邊揮,而且還到各樓層尋找目標車輛,非當事民眾說:「真的滿危險的,分手了,責任義務就應該分開就好了,不要這麼糾纏著。」、「有點危險,因為現在管理員不是真的很認得住戶,所以可能,有時候管理員他可能是不是在巡邏,或是他還在做其他事情,然後住戶進去,可能不是住戶,他也是放行,所以其實也是會有發生過,好像不熟的人就進去。」
原來他從事裝潢工作,前女友曾請他幫忙裝潢,但分手後不滿對方沒付約40萬元的欠款,在2月時到台北市南港區大樓內,用備用鑰匙開走車,台北市警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所長馬秋揚說:「有債務糾紛,並竊走其車輛,全案詢後將男子依竊盜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男子事後表示,有把車停在別的停車場,後續會協調還車,雖然生氣前女友避不見面不還錢,才偷開走車,但仍得為自己違法行為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