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提假處分能保立委身分?民眾黨法律顧問提法條打臉:開除當天就喪失資格
前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遭中評會開除黨籍後,向法院聲請假處分,以爭取自身黨籍和立委資格。對此,民眾黨法律顧問賴苡安受訪時表示,李貞秀在中評會開鍘時已失去黨員身分和不分區立委身分,後續身分註銷或公告僅為觀念通知,不會更改其身分和資格。
賴苡安說明,依照選罷法73條第2項規定,喪失政黨黨籍時,不分區立委的資格便會自動喪失,所以李貞秀的資格、身分和狀態已穩定。4月13日中評會開鍘時,李貞秀就已不具備民進黨黨籍,隨之也沒有不分區立委的資格,因此後續不論中選會函請立法院進行註銷,或中選會是否進行公告,皆不屬於有行政裁量的行政處分,僅為觀念通知,並不會變更李貞秀的身分和資格。
賴苡安指出,不分區立法委員的資格僅系屬在是否具備黨員的身分,後續行政機關的所有程序,以及李貞秀解職文件的簽署或程序,都僅為行政作業,並非新的法律行為。針對李貞秀向法院提起訴訟一事,每個人都有其權利,民眾黨也都尊重,至於在法院的攻防就留到上法院時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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