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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假放寬至6歲適用?勞動部長洪申翰:最快下半年修法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3月17日11:02 • 發布於 03月17日10:59
勞動部長洪申翰(左)在立法院答詢。(資料照)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現行「育嬰假」規定,每一子女滿3歲前,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不超過30日,最長不得超過2年。民進黨立委劉建國今日在立院質詢時呼籲,行政院將政策從未滿3歲,放寬至6歲;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勞動部願意研議跟草擬,把單日申請育嬰留停的措施,提高到至少6歲,看能不能在下半年提出修法草案。

劉建國質詢時指出,台灣新生兒出生率持續下降,今年可能會跌破10萬。他肯定政府放寬育嬰留停的申請新制,從過去必須請1個月,放寬到以1日為申請單位,及雙親可同請,使得男性申請比例,從過去全年的27.8%,大幅提高至44.3%,增加16.5%;女性申請從72.2%,減少到55.6%,少了16.6%。

劉建國表示,男性申請的增加與女性降低,基本上是打平的,家庭分攤明顯出現效果,照顧孩子的壓力不會只落在女性身上,是社會非常指標意義的事。既然此方向、指標是正確,是否將育嬰假適用條件從子女未滿3歲,提高到6歲,由於幼兒班也可能停課,呼籲政院可以做相關研議。

卓榮泰回應,感謝委員肯定這個政策的推動,該政策符合了一些年輕爸爸媽媽的需求,不希望把家庭照顧落在單一性別的身上。當初勞動部在研擬出這個政策時,經各方分析考量,所以提出第一個階段,從零到三歲。

至於要不要把年齡層放大,卓榮泰說明,政府還要再觀察,這牽扯到企業主、勞工、代理人多方面的三角關係,尤其是比較小型的企業單位,在人力調配上的需求,還要請勞動部研究。

勞動部長洪申翰補充,從1、2月申請育嬰留停的數據來看,成效很不錯,男性申請比例也大幅增加。規定在3歲以內,是法規要求育嬰留停要在3歲前,政府也聽到許多3到6歲的家長反映,有這樣的需求,在0歲到3歲經驗下,滿多企業也願意支持。

他強調,勞動部願意研議跟草擬,把單日申請育嬰留停的措施,提高到至少6歲,看能不能在下半年提出修法草案。

卓榮泰說,勞動部跟企業做了相當多的溝通,也了解勞工的意願,政府也編列了一定的預算、獎勵金支持企業,讓企業樂於勞工行使權利。若要延伸,首先是法律,第二個是企業端、勞工及職務代理人,也要看政府是否有更充裕的經費支持,多方面考量,後續全面檢視目前實施成效,研議如何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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