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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控金溥聰逼蕭旭岑打包走人:涉犯刑法強制罪、恐嚇罪將提告

太報

更新於 03月31日01:42 • 發布於 03月31日01:41 • 王家俊
邱毅嗆告金溥聰涉犯刑法強制罪、恐嚇罪。資料照 呂志明攝

針對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擬提告,前立委邱毅今(31日)表示,「金小刀」在2月25日帶人闖進基金會,要求馬英九基金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打包走人,將告發金溥聰涉嫌違反《刑法》強制罪、恐嚇罪。

金溥聰昨透過馬辦聲明,近日媒體及網路上有許多不實報導及傳言,他決定訴諸法律,今將在律師陪同下,前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立案提告,有人在線上影音分享平台YouTube惡意製作一則AI生成影片,其內容刻意扭曲、荒誕不實、惡意抹黑攻擊,嚴重損害他的名譽,他絕不再姑息。此外,金也將對邱毅近日對他發表的不實攻擊言論,採取法律行動,一併提告。

邱毅上午在臉書表示,今天準備告發金小刀《刑法》304條的強制罪,強制罪不同於那些告訴乃論的微罪,它是公訴罪,也就是非告訴乃論罪。邱說,強制罪一旦判刑確定,要坐上三年的黑牢,現在北監的獄友們,可以準備迎接這位新人了,並指控「金小刀」犯了強制罪是很明顯的。

邱毅說,日前馬英九基金會董事李德維證實,前執行長王光慈的任命案是董事會決議通過的,要王光慈解任也必須透過董事會,董事會並非前總統馬英九的私人財產。他說,2月25日,「金小刀」拿著馬英九委託書強闖基金會,強逼蕭旭岑、王光慈打包走人,其間並發生拉扯肢體衝突,已經明顯違法。

邱毅說,所違的法就是涉《刑法》304條的強制罪。其間還恐嚇蕭王兩人不走人後果很嚴重,會因嚴重違反財政紀律要移送司法檢調,這方面也涉違反《刑法》305條的恐嚇罪,不過恐嚇罪沒有強制罪嚴重,若成立要坐2年黑牢。

他說,馬英九基金會董事會是3月27日上午10點半召開,會中決議成立三人專案小組,負責調查蕭旭岑、王光慈有無違反財政紀律,有無借兩岸交流之便,利用基金會名義,與大陸官員和台商有不正當接觸。由此可知,在2月25日金小刀帶人闖進基金會,要求蕭王打包走人,完全未經董事會的合法程序。

邱毅表示,何況「金小刀」並非馬英九基金會成員,更非基金會董事,僅憑馬英九一紙委託書,就可肆無忌憚強行闖入?這些人平日倚仗權勢囂張慣了,連觸犯強制罪及恐嚇罪都不自知,馬英九不是對違法者六親不認嗎?這件擺明違法覇凌的行徑,嫉惡如仇的馬英九可以置之不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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