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210萬」成柯文哲收賄鐵證 許甫批法官自相矛盾:政治獻金若非私產,如何成賄款

風傳媒

更新於 4小時前 • 發布於 4小時前 • 周幸容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涉京華城容積案和政治獻金案,北院26日一審宣判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資料照,顏麟宇攝)

前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和政治獻金案,台北地院26日一審宣判,合併判處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對此,前民眾黨秘書長許甫在網路節目《少康情報室》中表示,過去經過多次沙盤推演,從未想過是用210萬政治獻金作為證據,就為了判柯文哲貪污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公益侵佔罪時,稱政治獻金非私人財產,判貪污罪時卻將匯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視作給柯文哲的賄款,根本自相矛盾。

許甫表示,過去外界討論時,從未想過是210萬政治獻金被作為賄款的證據,判決13年的貪污罪,相當離譜。政治獻金會登載在監察院公報上,所有用途皆受到規範,且是匯入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專戶。法官稱因為政治獻金非私人財產,故判柯文哲公益侵佔罪,210萬匯到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後,又將其視為柯文哲的賄款,兩件事在同一件事上根本相互矛盾。

許甫提到,北院認定威京集團從中獲得121億不法利益,然而卻只用210萬賄賂一個首都市長,從柯文哲財產和收入來看,皆不合理。法官認為威京集團給予210萬政治獻金屬於「前金後謝」,若2020年3月的210萬為前金,到了2024年9月柯文哲被關押時,在柯文哲帳戶和家人帳戶中皆找不到後謝,若210為後謝,也找不到前金為何。(推薦閱讀)「『小沈1500』站不住腳 改用210萬判柯文哲收賄」 黃國昌批判決:目的要湊10年刑期

許甫指出,北院之所以認為柯文哲知情圖利,是因朱亞虎傳送一封簡訊給李文宗,而李文宗回覆「我跟市長都謝謝」,但這僅是公關的回應。李文宗在京華城案中無罪,既然李文宗不知情,為何沒有收到簡訊的柯文哲卻變成知情。法官最後定罪的原因是朱亞虎看到沈慶京與柯文哲會談後帶著「一抹微笑」,因此臆測兩人已達成犯意聯絡,以此作為知情圖利證據相當不可思議。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詐退休公務員800萬!假幣商被逮抄出1354萬 保險箱滿出來畫面曝

ETtoday新聞雲
02

台中情殺狠男雙刀追殺!前女友倒地補刀插頸 正義哥阻擋也被砍

自由電子報
03

大車勾電線⋯「電線桿斷裂」砸死36歲男師!不只駕駛 中華電信他也慘了

三立新聞網
04

顏慧欣受獎章「遭家屬婉拒」 卓榮泰回應了

NOWNEWS今日新聞
05

打算直接上班!營造主管酒店爽喝後奔新竹 650萬賓士撞工程車翻覆

三立新聞網
06

台中男疑感情糾紛砍人!女子倒臥血泊 送醫不治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