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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不可一天不存在!前大法官讚五人判決:就算只剩一人也需開門審案

風傳媒

更新於 5小時前 • 發布於 5小時前 • 周幸容
司法微光基金會27日舉行成立記者會,基金會董事許玉秀出席。(柯承惠攝)

憲法法庭2025年12月19日判決2024年底通過的《憲法訴訟法》部分修正條文違憲,然而八名大法官中,僅有五名大法官參與評議,引發爭議。對此,前大法官許玉秀今(27)日在司法微光基金會成立記者會中表示,五位署名的大法官做了非常光明磊落且符合職務忠誠的表現,在任何情況下,維護憲法法庭運作即為原則,此憲法法庭不可一天不存在,因此就算僅剩一名大法官,也可評議並作出判決。

許玉秀強調,憲法法庭必須存在,從權力分立原則是自由民主法治國家的核心來看,沒有一個權力可以不存在,更沒有一個權力能將另外一個權力完全消滅,此為唯一不可動搖的原則,除此之外都是可改變的例外,循著此原則進行的任何方法皆為捍衛原則的行為。因此作為使用畢生精力捍衛司法權的人,非常感謝五位大法官的作為。

大法官蔡彩貞原先對《憲法訴訟法》部分修正條文違憲案的爭論保持沉默,不過後來透過意見書說明認同多數意見,目前讓《憲法》審查恢復正常是首要之務。對此,許玉秀表示,蔡彩貞因此曾經受到許多恥笑,對他而言非常不公平。在合議制中,大法官因為深知原則和職責所在,一定要共同維護憲法法庭的存在與公信,雖有不同理由或無法走出的執念,但勇敢的將其攤開討論,是非常負責任的行為。且妥協是所有大法官的日常,目的皆是為了捍衛司法權的存在與正常運作。五位署名的大法官做了非常光明磊落、坦然,且符合職務忠誠的表現。憲法法庭有程序自主權,在任何情況下,維護憲法法庭運作即為原則,但他們仍表示此為此極端例外且不得已情況,這是對於少數的善意和妥協。(推薦閱讀)5大法官決議憲訴法違憲 憲法學會:援引失當將成「憲法惡例」

許玉秀說明,普通法院必須依法審判,因此若要推翻立法院所通過的法律恐受指責,或被認為枉法裁判。因此唯一能代表司法權監督其他權利,且唯一能發揮權力分立監督作用的即為憲法法庭,這就是最高法院和憲法法庭不同之處。因此憲法法庭不可一天不存在,就算因為各種因素,僅剩一名大法官,也必須審理案件作出判決,且絕對可以運作,只要是公開的直接審理,全民可見不同意見的交鋒,最終自然得出一個可能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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