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公布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 展現臺灣接軌國際決心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為持續接軌國際,我國首度採用聯合國發布的自評清單體例撰寫「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由中央及地方機關逐條盤點落實所推動法令、政策及措施,包含10項最佳實務作法,展現廉政治理成果,也象徵廉政治理邁入制度化階段。法務部指出,今(16)日發布報告中、英文版,同時公布在廉政署網站「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專區」。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CAC)」主要在於指導各國建立反貪腐的法制及政策,公約內容包含針對貪腐行為的預防措施、促進透明與課責制度、健全打擊貪腐體系、加強國際合作及不法資產追回等重點,是全球反貪腐治理最重要的國際準則。
法務部表示,我國於2022年至2025年間,依據「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推動的10項最佳實務作法,包含推動「透明晶質獎」、增訂刑法的「妨害司法公正罪」章、施行「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修正證券交易法,降低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至5%,健全大量股權揭露制度。
另外,在執法合作方面,修正洗錢防制法關於虛擬資產及第三方支付服務監管等規定,落實以風險為基礎的洗錢防制措施;持續積極簽訂刑事司法互助協定,促進跨國資產追繳與分享機制;建置洗錢防制及金融資料的交流平臺,深化公私部門打擊犯罪的合作。
法務部強調,回顧我國推動《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歷程,自2018年公布首次國家報告並接受國際審查、2022年率先全球公布第二次國家報告以來,持續以國際標準檢視自身,逐步建立完整反貪腐體系,第三次國家報告的發布,更象徵臺灣廉政治理邁入制度化階段。
此外,我國將於8月24日至8月28日,邀請5位國際專家學者來臺參加《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持續展現臺灣在非聯合國會員身分下,仍積極遵循國際規範、主動接受檢視的高度承諾。未來,也將依循公約規範及國際審查的建議,提升國家整體廉政治理效能,朝向與全球廉政治理體系緊密接軌的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