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藍白批「憲訴法」沒資格申請釋憲 籲大法官別干預政治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5年05月12日08:14 • 發布於 2025年05月12日05:41
立委翁曉玲(左起)、吳宗憲、黃國昌12日舉辦「大法官想當民主太上皇 破壞國會自主太荒唐」記者會。(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憲法法庭今日下午將針對「憲法訴訟法釋憲案」舉行說明會。藍白黨團上午共同召開記者會直指,民進黨團當初在修法過程中並未表達異議,連聲請釋憲的資格都沒有,但大法官卻對民進黨「呵護備至」,主動提出問題爭點,呼籲大法官不要成為干預政治那雙手,也請民進黨政治人物不要陷大法官於不義,賠掉台灣的司法和國人對司法的信任。

立院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訴法修正案,提高違憲判決門檻。行政院提出覆議遭立院否決,立院民進黨團認為有違憲之虞,今年1月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今天下午將針對該案舉行說明會。

翁曉玲質疑,大法官在急什麼,目前大法官人數只有8人,尚未達可作成評議判決的門檻最低人數10人。大法官缺額還沒補齊,就急著召開非正式的說明會,他們是不甘寂寞、須要鎂光燈,還是怕賴清德忘了他們的存在、擔心賴清德沒有看到他們對大罷免盡心盡力,所以急著先開個非正式訴訟庭的說明會?

翁曉玲表示,大法官或許心裡明白,這次修法要求大法官開庭裁判人數要符合一定人數10人以上的規定,很難會被認為是違憲的規定。有一段時間的法律規定,大法官出席需在3/4或2/3以上,直到近2、3年才降為1/2,而「憲法訴訟法」修正是將現有出席人數規定,回復到過去的出席人數標準,何有違憲之虞,屬於立法形成空間,大法官應該要尊重立法權。

翁抨擊,這次憲法法庭召開說明會,提出了10問題,其中8題都在問立法院三讀程序是否合法的問題,現在大法官是立法院的太上皇嗎?管的還真寬、真廣;再者,大法官質疑修法程序有瑕疵,可是從第九屆第四會期至今,從蘇嘉全、游錫堃到韓國瑜院長,通過了一千多個法律案,法案三讀程序均與這次憲訴法修法程序相同,大法官有什麼好置喙的,是要推翻先前通過的所有法案嗎?

吳宗憲表示,下午的憲法說明會,大法官圍繞的都是立法程序問題,但民進黨當初在修法過程中、後,均未主張憲訴法三讀程序有瑕疵,大法官居然跳下來搶著當「綠師」,質疑三讀程序有問題,大法官什麼時候成為民進黨的圍事。

吳認為,表決方式非常多,不是只有一種,當院長問「有無異議」,即屬於表決方式之一,美國立法程序也是如此,大法官竟出現獨步全球的解讀實在令人匪夷所思。奉勸大法官不要自己為了政治上的紅利,做莫名其妙的要求,甚至做政治鬥爭打手,套一句陳水扁前總統的話,「不要陷大法官於不義」。

黃國昌也說,憲法法庭提出的十大問題,主要劍指三讀程序是否合法,但問題是這次聲請釋憲的民進黨團由總召柯建銘為首的立法委員,在當初三讀會的時候,根本沒有表達異議,所以從法律的專業術語來看,民進黨的釋憲申請根本不適格。

此外,針對媒體詢問,針對憲法法庭說明會前,柯建銘說他不想跟黃國昌比較,黃國昌不是對手,黃國昌反嗆,柯建銘總召的法學造詣讓全體國人佩服,精闢到上次在國會改革法案的時候,民進黨從頭到尾在吵程序違法違憲,認為國會改革法案三讀全部無效,但這樣的說法連他們自己的綠色大法官都聽不下去。

翁曉玲也說,他們從來不把柯建銘當成對手,因為他們向來就是在不同程度的擂臺上,「我們也不願意花費唇舌,去跟他討論法律ABC問題。」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頭身分離!台南清潔婦遭電梯夾殺 丈夫現場崩潰:做8年怎會這樣?!

三立新聞網
02

狂吞188顆海洛因!波蘭雙人組「人體運毒」 醫師見X光照傻了

TVBS
03

過期14年鵝肉照賣!大飯店也受害 黑心食品商夫妻遭求重刑

ETtoday新聞雲
04

藍白彈劾賴清德失敗!中華民國憲政史上彈劾罷免成功「只有他」

自由電子報
05

台南眼科診所66歲清潔婦搭貨梯 慘遭奪命頭、身分離

自由電子報
06

挺台毫無保留!美眾院深夜「台灣連線」拋震撼聲明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3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