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燈「只關1下」也違規?駕駛挨罰喊冤:檢舉達人到處都有
李秋明/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不少駕駛對方向燈規定認知模糊,稍有疏忽就可能吃上罰單。近日有網友在Instagram分享,自己在左轉專用道時未「全程打方向燈」,竟遭到檢舉開罰,無奈嘆「檢舉狂人到處都有」,並藉此提醒其他用路人,否則一不小心就得荷包失血。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距離交岔路口30公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將處以1200元至3600元罰鍰。
網友在Instagram社群平台說,自己某天停在左轉專用道等紅燈,但方向燈的「滴答聲」實在擾人刺耳,便中途關掉,結果回家竟收到被檢舉的罰單。對此原PO也提醒大家,只要車子已進入轉彎專用道,旁邊又是雙白實線,不論紅燈再久,方向燈都得全程保持閃爍,否則像自己一樣不小心就吃上罰單。
消息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但是貨車打方向燈,會有播報音,又被投訴很吵,到底要怎麼做」、「在轉彎處前30公尺就要打方向燈,本來就是法規,跟你有沒有等紅燈有什麼關係」、「左轉專用通道就是一定要左轉,就不可能直行或右轉的,那方向燈的用意是不是就可用可不用?」、「左轉的車子可能會擋住地上的左轉彎記號,後面來的車子會誤以為這一條是直行線,打燈號絕對是幫助交通問題的一個重要習慣」。
另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及42條規定,駕駛人左、右轉彎時,應於距離交岔路口30公尺前打方向燈或做出明確手勢,並提早切入正確車道後再轉彎。若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將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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