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大火今複驗3遺體僅發回2具 家屬:為何不能發還
台北醫院護理之家惡火迄今共奪走12條人命,檢警加緊腳步會同家屬相驗遺體,希望儘早將遺體發還,讓家屬能安心辦後事;但有4具遺體外觀看不出明顯死因,檢警調閱死者病歷、抽血檢驗血液,今天下午再複驗3具遺體,相驗結束後發回2具,其中死者謝李嬌因抽血量不足,無法化驗,要再擇期複驗。
12死名單包括張圓(女,60歲)、張救(男,80歲)、葉徐圓妹(女,75歲)、劉福有(男,40歲)、吳士奇(男,80歲)、謝李嬌(女,83歲)、陳蕋(女,90歲)、李施玉珠(女,87歲)、林丁鳳(女,90歲)、吳郁瑩(女,53歲)、王仁傑(男,94歲)、黃林欣女(女,83歲)。
其中4具遺體包括張救、吳士奇、謝李嬌與黃林欣女因外觀並無燒灼痕跡,也無跡象可明顯證明為吸入濃煙窒息死亡,檢察官指示醫院抽血檢驗死者體內一氧化碳濃度,除了黃林欣女再擇期複驗外,其他三具遺體今天會同家屬複驗。
檢警指出,因張救、吳士奇在醫院的抽血量足夠,驗出體驗一氧化碳血液濃度超過30%,可判定是一氧化碳中毒致死,加上家屬沒有意見,相驗完畢後已發給家屬死亡證明書,並發還遺體辦理後事;但謝李嬌在醫院的抽血量不足,無法化驗,今天重新抽血,將在化驗後擇期複驗。
謝李嬌的家屬對此相當不能接受,表示就是因為火災而死亡,為什麼不能早點發還遺體,為什麼要一直驗;經檢警溝通必須要有明確的檢測結果、數據,才能開立死亡證明書,否則死者也有心肌梗塞的現象,究竟是一氧化碳中毒或是疾病引發心肌梗塞必須確認,家屬才接受,不再爭執。
檢警表示,這次大火案的被害人都是老人家,火災導致的懼怕、壓力、緊急逃生會讓老人家疾病發作,其中2位死者在過程中有跌倒因此骨折、胸腔內出血等傷勢,因此究竟是吸入過多濃煙導致一氧化碳中毒致死或是其他病因、傷勢致死,檢警必須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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