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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柯文哲?民眾黨擬修《刑訴法》羈押事由 綠委提「這1人」開嗆了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5年08月21日07:44 • 發布於 2025年08月21日07:42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民眾黨團擬修《刑訴法》第101條,除想將羈押事由的「勾串共犯或證人」刪除外,更明定要有「具體」事實足以證明逃亡或滅證之虞才能聲請羈押;但前黨魁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正是因被法院認定有勾串之虞,故被裁定收押禁見至今,便讓外界質疑要為柯開後門。對此,綠委郭國文今(21)日在臉書表示,與其讓柯文哲前幕僚、綽號「橘子」的許芷瑜回來面對司法,民眾黨寧可修法讓千千萬萬位詐騙集團、毒品犯與貪污犯免於羈押!

郭國文今天在臉書表示,柯文哲至今仍難以交保的最大原因,就是在於全案關鍵人「橘子」仍潛逃國外,民眾黨如果希望柯文哲早日出獄,就應該透過各種管道,請「橘子」回國面對司法。

話鋒一轉,郭國文指出,但民眾黨現任主席黃國昌寧可破壞台灣整體的司法制度,讓許多詐騙集團人士、殺人槍手、販毒犯都可以被交保釋放,免於羈押。

接著,郭國文便問,民眾黨要提的《刑事訴訟法》,不只讓串證不再成為羈押的事由,對於逃亡跟湮滅證據都要有具體事實,這代表什麼?「假如A是對在地議員開88槍的槍手,他掃射完主動投案,因為沒有逃亡跟湮滅證據的事實,且串證又不能羈押,所以只能把他放出來。可能只有已買好船票的人,才具有逃亡事實,才可以羈押」。

最後,郭國文也強調,如果黃國昌要拿2008年的修法案來合理化今天提的草案,那建議黃國昌把《通保法》也修回2008年的樣子,新立的《打詐專法》也廢掉,這樣基礎一樣的狀況下,再來討論2008年的修法案。

郭國文談民眾黨擬修《刑訴法》。(圖/擷取自郭國文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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