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8天增至14天」10月1日上路! 勞動部揭1情況已登記也適用
勞動部近日預告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婚假將從現行8日增加至14日,且14日婚假全數維持工資照給,預計202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值得注意的是,新制上路前已完成結婚登記的勞工也可能適用,只要原本8日婚假還沒休完,且仍在規定的請假期限內,剩餘婚假將依新制計算,總額提高至14日。
勞動部表示,此次修正《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比照軍公教人員婚假14日的規定,將婚假天數由原本8日提高至14日,讓新人在結婚後有更多時間安排婚禮、蜜月,以及處理成家相關事宜。
薪資部分也有同步配套。勞動部指出,原本8日婚假仍由雇主依法照給工資,新增的第9日至第14日共6日,同樣由雇主先支付薪資,再向勞動部申請工資補助,藉此降低企業增加的薪資成本;相關補助資格與申請方式,將於《勞工請假規則》修正發布時一併公布。
勞動部說明,如果勞工在10月1日前已完成結婚登記,但8日婚假還沒有休完,而且仍在可以請婚假的期間內,10月1日新制生效後,就可以適用14日婚假,過去已經請掉的天數會一併計入14日總額。舉例來說,勞工在9月20日完成結婚登記,9月底前已經請了4天婚假,10月1日時仍符合婚假請休規定,原本剩下的4天不會受到影響,而是與新制合併計算,等於之後最多還能再請10天。
不過,如果勞工在10月1日前已經把原本8日婚假全部休完,即使仍在婚假請休期間,也不能再要求增加6日;另一種情況則是婚假還沒休完,但已經超過法定請休期限,也同樣無法適用新制。
依現行規定,婚假可以從結婚登記日前10日起開始請,原則上要在結婚登記後3個月內休完,如果經雇主同意,則可以延長至1年內請畢。10月1日新制上路後,婚假的請休期限仍維持相同規定,因此近期完成結婚登記的勞工,可以先確認自己剩餘的婚假天數,以及目前是否還在可請休期間。
另外,14日婚假並不代表一定要連續請14個日曆天,婚假原則上以「日」為請假單位,也可以由勞雇雙方約定以「小時」計算應給假時數,以每週5天工作制的勞工為例,14日婚假可按每天8小時計算,也就是共112小時。
勞動部透露,如果婚假期間遇到例假日、休息日或國定假日等原本就不用出勤的日子,這些日期不會被計入婚假天數;也就是說,勞工如果連續安排婚假,中間碰到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等原本就不用出勤的日期,並不會因此消耗婚假額度。
勞動部指出,此次修正草案已於9月17日進行預告,預告期間至9月24日,完成後續法制作業後,預計於10月1日對外正式公告施行。勞動部也提醒,婚假屬於勞工依法享有的權利,勞工依規定提出證明文件後,雇主應依法給假;若雇主違反相關規定,可依《勞動基準法》第43條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勞工如遇到相關問題,可以向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撥打勞動部1955專線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