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女神」母除策畫殺小姑還盜刻印章簽9億本票 上訴求輕判
有「華爾街女神」稱號的陳莉婷和母親胡青青覬覦家產,策畫殺害姑姑陳淑昭,被依家暴殺人未遂罪起訴,案件纏訟。胡青青因偽刻陳淑昭、陳淑美、陳淑貞3名小姑的印章、簽立9億本票,以宏照科技公司名義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北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胡婦6年徒刑。胡婦針對量刑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辯論終結,她聲稱雙腿無力,眼睛與耳朵都不好,請求從輕量刑。
陳莉婷過去在臉書宣稱自己是「華爾街女神」,有媒體報導她是台灣第1位獨立女交易員,但曾缺乏金融證照卻收取2949萬元學費開課教投資,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遭法辦。陳莉婷的父親原是台北市信義區地主的獨子,分得不少家產,父親死後,陳莉婷和母親胡青青(72歲)覬覦其他家產,常對姑姑陳淑昭家暴,陳淑昭因此聲請家暴保護令,但陳莉婷、胡青青早有犯罪計畫,想謀財害命,兩人一、二審都被依殺人未遂判刑8年,案件由高院更一審審理中。
胡青青明知陳淑昭3名小姑並未與宏照科技公司和謝姓、蕭姓男子間有任何金錢往來,也無債權債務關係,卻偽刻3人印章,再偽造3人簽立5紙總面額逾9億的本票,由宏照公司以民事聲請狀檢附本票,持向北院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
司法事務官信以為真,裁定准予強制執行其中4紙本票,陳淑昭等3人收到本票裁定才知不對勁,陳淑昭、陳淑美抗告,並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經確認本票債權均不存在,胡青青詐欺才沒得逞。
北院審理時,因另案入監的胡青青坦承不諱,一審認定她犯刑法偽造有價證券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北院認為胡青青與陳淑昭等3名小姑有親屬關係,卻導演這齣戲,嚴重損害小姑們的權益,更占用有限的司法資源,且犯後未和小姑們和解,小姑們為此還浪費律師費,審酌犯罪進程、本票面額高低,判她6年徒刑。
胡青青針對量刑上訴,高院今開庭,審判長詢問她是否有與被害人和解?對方有無另提民事訴訟?胡青青表示因「告訴人沒出來」所以沒和解,但對方也未求償。
檢察官請法院依法審酌刑度,胡婦的律師則稱她有和解意願,只是小姑們避不見面,胡婦自偵、審都認罪,沒有浪費司法資源。胡青青在最後陳述時表示「行走困難」,眼睛看不清楚,耳朵也不好,不過退庭後她獨自步行離去。
高院定3月3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