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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明就職立委仍未棄中國籍 學者:政府須強化接觸管理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2月02日04:23 • 發布於 02月02日04:23
立法院民眾黨團遞補的六位不分區立委,2月3日將宣誓就職,包括將成為我國首位中配立委的李貞秀。(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中國籍配偶李貞秀3日即將遞補就任不分區立委,至今仍未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學者今受訪示警,中國「國家情報法」、「反間諜法」等,明確規定所有中國籍人士,在必要時都有「協助」、「配合」國安與情報工作的法律責任,我政府單位須提高風險意識,強化資訊分流與接觸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第7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國家情報工作秘密」;外界質疑若中配擔任立委,恐會配合中共蒐集台灣政府部會的「機密」資訊。

前東海大學陸研中心副執行長洪浦釗今日受訪表示,這個問題的關鍵,其實不在於臆測個人是否有配合中國滲透的主觀動機,而在於我國現行制度與法律結構,本身就已經形塑出一個客觀存在的國安風險。

洪浦釗指出,首先必須坦率面對一個現實,依照現行法制,確實無法阻止李貞秀就任立委。依「國籍法」規定,她須在就職1年內提出放棄原有國籍的證明;若屆期仍無法提出,相關解職機制才會啟動。換言之,這段期間並不是法律失靈,而是制度原本就預設了無法即時處理的「灰色地帶」。

洪浦釗分析,同樣地,在她正式就職之後,立法院現行內規也無法事前限制她參與任何委員會或會議。只要程序合法,就不存在可以預先排除的法律工具。從制度面來看,台灣其實沒有能力主動切斷潛在的接觸點與風險節點。

洪浦釗提到,真正需要正視的國安問題,並不在於當事人主觀上「願不願意」配合中國,而在於中國的法律體系本身,早已將這種配合設定為義務。中國的「國家情報法」、「反間諜法」及相關國安法制,明確規定所有中國籍人士,在必要時都有「協助」、「配合」國安與情報工作的法律責任。這不是政治立場的推論,是寫入法律的制度事實。

中國公民「配合」情報工作 是寫入中國法律的制度事實

「只要仍具中國國籍,就不可避免地處於一種結構性的法制衝突之中!」洪浦釗說,一方面在台灣擔任民意代表,承擔民主制度下的公共責任。另一方面,在中國法律架構下,卻被視為必須配合國家安全任務的對象。即便當事人完全沒有任何政治動機,這樣的制度性風險仍然客觀存在,不會因個人意志而消失。

學者促政府相關單位提高風險意識

洪浦釗建議,因此這個問題不應被簡化為對個別政治人物的忠誠檢驗,應該被視為台灣在面對威權國家「法律外溢效應」時,制度防衛是否到位的考驗。在無法即時阻止其就職的現實下,政府相關單位必須提高風險意識,強化資訊分流與接觸管理,並重新檢視現行法律是否足以因應這類結構性挑戰。

他直指,「這不是歧視,也不是預設有罪」,而是民主國家在面對高度制度化的威權法律體系時,最基本、也最必要的國安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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