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狗果園內慘遭割頸宰殺 檢警揪凶查出為1事起殺心
南投一名簡姓男子遭養在果園內的黑狗咬傷,竟持鐮刀將牠割頸宰殺,黑狗主人得知自家黑狗血管遭割斷慘死,報警緝凶,警方查出是簡男痛下殺手,檢方依違反動保法的宰殺動物罪嫌提起公訴,法院判簡男拘役50日,併科罰金20萬元。
判決書指出,去年4月,簡男在中寮鄉一處後山果園遭黑狗咬傷手指,他憤而持鐮刀攻擊黑狗,先以鐮刀刀柄敲昏黑狗,之後更痛下殺手,竟朝黑狗的頸部腹側延伸至頸部右側切割,黑狗頸部腹側、肌肉與頸部右側血管遭切斷,傷重死亡。
果園主人聽到朋友養在其果園中的黑狗發出慘叫聲,直覺有異,急忙電洽李姓飼主,李男到場時,只見自家黑狗遭割頸宰殺,倒臥在血泊中,死狀悽慘,但凶手已不見人影,又生氣又傷心的報警緝凶,警方後續追查出是簡男兇殘殺狗。
由於,簡男殺害他人犬隻,不僅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不得任意宰殺動物,也觸犯「刑法」毀損他人物品等罪嫌。檢方以其一行為同時觸犯上開2罪名,為想像競合犯,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宰殺動物罪嫌處斷,對簡男提起公訴。
而簡男向檢警及法官坦承犯行,稱他是遭狗咬傷才憤而動手;黑狗主人認為簡男行為凶殘,希望簡男獲得應有的教訓,請法院依法處理,檢察官也請求從重量刑。
南投地院法官審酌,簡男無前科、國中畢業、務農,以及他犯後未能與黑狗主人取得和解,最後依違反動保法第25條第1款宰殺動物罪判處拘役50日,併科罰金20萬元,拘役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