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團告發黃國昌洩國防機密 陳培瑜要求說明「消失的42秒」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19日參加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有關1.25兆軍購預算的秘密會議,被質疑離席時帶走機密資料,民進黨團今天(22日)由書記長陳培瑜代表前往北檢按鈴申告,並強調時間並非黃國昌所說的30秒、而是42秒。(張柏仲報導)
陳培瑜說明黨團對黃國昌提告的理由:主要是因為黨團在立法院相關監視器畫面中發現新的事證,到底黃國昌不在監視器畫面當中的42秒、還有他身邊的助理在大家看不見的地方有沒有作出拍攝或洩密的行為?民進黨團在此公開要求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必須把監視器畫面予以儲存;同時消失的42秒,黃國昌3名助理和他本人相關的事證,也都要求要保全相關證據。
綠營黨團委任律師黃帝穎則解釋所依據的法律:今天在台北地檢署提起告發,主要有兩個法律的適用:一個是《國家機密保護法》對於國防機密的洩密,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洩密也要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刑法》洩漏國防秘密罪一樣是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就算是過失洩密也有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黃帝穎也表示,黃國昌只對外坦承30秒是監視器拍到的,不過他被揭發抓包的是42秒沒有被拍到的時間,他到底想掩飾什麼?這部份也想請檢察官一併查明,因此民進黨團今天正式提起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