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熱線前女友不讓查手機 老婆訴請離婚准了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男子阿湖(化名)與女子阿美(化名)於1992年結婚,2人婚後生下2名已成年子女,阿美近期向苗栗地院提起離婚訴訟,稱阿湖常對她使用言語暴力,且阿湖於2023年7月不知何故與其就讀高中職時女友再度聯繫,阿美因此去年曾訴請離婚,但當時承審法官調解後阿湖同意每週讓阿美檢閱手機,但阿美撤回前案訴訟後阿湖即毀諾。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認為2人婚姻已生破綻且無回復希望,判准2人離婚。
阿美稱,阿湖婚後常對其言語暴力,雙方子女也出庭作證;阿美更指出阿湖聯繫上當年高中職女友後即頻繁聯繫,阿美向阿湖反映此舉讓阿美感到不舒服,且已身為人妻的阿湖當年女友常向阿湖傾訴生活瑣事,但阿湖依然故我導致阿美回想2、30年前他外遇時的痛苦並前往身心科就醫。
阿美也說,去年即提起離婚訴訟,當時承審法官調解後,2人協議阿湖自今年3月31日起,每週應主動或同意阿美檢閱手機一次,但阿湖於阿美撤回訴訟後即毀諾。
阿湖則稱,已經將通訊軟體Line刪除,且未再與當年前女友聯絡,若只是因為與40年前同學聯絡即要離婚讓他感到冤枉。
法官認為,阿湖自阿美上次提出離婚迄今未能修補雙方信任,夫妻於審理期間也形同陌路,阿湖雖稱不願離婚但未盡重修破鏡努力,故准許阿美請求判准雙方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