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沒站在受害者的立場!」割頸案被害學生父心痛:《少事法》是一塊遮羞布
新北市國中校園割頸命案二審宣判,行凶的郭姓男子「乾哥」被判刑12年,教唆的林姓女子「乾妹」則被判刑11年。被害人家屬事後發聲明中痛批,法官一心只想給加害人改過自新的機會,甚至曾有法官說「讓凶手來孝順我們」,被害少年的父親楊先生表示,不要來殺我們,就很偷笑了,更何況凶手完全沒有悔意。
楊爸爸在節目《57爆新聞》指出,他一直被《少事法》打到遍體鱗傷,而且還不能對外出聲,「因為《少事法》的關係,我什麼都不能講,包括整個他們的犯案什麼,通通都不能講,我還有什麼管道可以說?」、「甚至於很多我們可以知道的東西、我們想要知道的資料,全部蓋牌,說《少事法》不給我們知道,那叫我要怎麼接受。」
楊爸爸表示,兇嫌從一審到辯論終結庭完全沒有跟他道歉過,只有在最後終結庭時,才在法官的引導之下,跟他鞠躬道歉。楊爸爸提到,「甚至於他們進去法庭的時候,他們就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那種動作說的比較誇張一點,有點像七爺八爺那種動作,這種是有悔意的嗎?進來就是這樣走進來,也沒有跟我們任何道歉。」
針對一位法官稱「讓凶手來孝順我們」,楊爸爸說,「我們好像是他們的教科書,你在講教化的可能,結果又衝出這一句話說,看看他們能不能以後來孝順我們,那時候,媽媽有當場就直接講說『不要』。」
楊爸爸透露,其實他們之前有看到一個國外新聞,有一個老年人收養一個更生人,結果那個更生人就直接去把他殺掉,「那你說他會來孝順我們?他不要來殺我們,我就很偷笑了,還會讓他來孝順我們嗎?更何況他完全沒有悔意,怎麼有可能來孝順我們?」
批《少事法》成遮羞布 楊爸爸:我完全處於不對等武器的狀況下
「那時候聽到這句話真的是有點火,可是又不能對法官發火。」楊爸爸坦言,後來這幾庭都有根據《少事法》36-1條提出信賴的人可以到庭,結果對方律師拿後面的但書說,可能妨礙少年健全的身心發展不適用之,全部趕到外面去。
楊爸爸既憤怒又無奈表示,「唯一對我們受害者有一點保護的法律,結果也完全沒有了,這個不就是站在加害者的立場,不是站在我們受害者的立場,我最卑微的請求通通被駁回。我真的嚴重懷疑少事法真的是一塊遮羞布,你把它全部蓋起來了,大家都不知道,我完全處於不對等武器的狀況之下,我怎去提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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