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進興:重啟核電前提之一──「逃命方案」
賴清德總統說將重啟核二、核三,但強調會堅持三大前提,即「核安無虞、核廢料有解、社會共識」缺一不可。
「君無戲言」,社會各界不要以為「重啟核電」是跟李登輝總統的「國統綱領」一樣的策略語言,也不要以為「三大原則」只是隨便說說。我認為賴總統是真心要推核電,也真心以為三大原則可以作到。那麼社會各界就應該認真面對,開始與賴總統積極對話,共同承擔後果或者成果。
三大原則,最重要的是「核安無虞」、「核廢料有解」,二者達成的標準是什麼,應該有「社會共識」,不要各說各話。
1、如何「核廢料有解」
請賴總統務必要求核能主管機關提出高階核廢料具體的短程、中程及終極處理方案。
目前,用過燃料棒的短期儲存池已經接近容量上限,影響運轉彈性。中程乾式儲存設施也因地方政府反對,進展有限。賴總統應該下令所司,提出處理時程表。
至於終極處理方案,全球只有位於地質穩固的歐洲大陸的芬蘭建造深地層儲存場,但其長期安全性仍需數十年至百年的持續觀察。請賴總統要求核安會儘速提出報告,並取得芬蘭願意替台灣處理核廢料的同意書。
2、如何「核安無虞」
老實講,沒有絕對的核安無虞,只有相對的災難管控。過去50年已經發生過三次嚴重核災。事實上,車諾比核電廠與福島核電廠在事件前都剛通過嚴格的安全檢查。所以,沒有人敢保證不會有下一次。但既然要用核電,就要學會「與核共存」,要有萬一核災時的緊急應變計劃,亦即「逃命方案」。
建議賴總統要求核電廠所在的地方政府馬上擬定緊急撤離方案,並且每年舉行實際撤離演習,以求到時不會亂成一團,保住最多性命。
至於逃命圈應該多大?芬蘭是20公里,日本也一樣。2011年3月11日,福島核災發生時,日本政府依照既有核災應變計畫,3 公里內立即撤離,後來又擴大撤離10公里圈,但第二天就擴大到20公里圈。三天後(3/14~3/15)爐心熔毀、1號機跟3號機氫爆,放射性物質大量釋放,30公里內也開始撤離。後來日本政府又根據風向,要求某些特定區域必須撤離,總共撤離16萬人,迄今大約10萬人仍無法回去。
可見逃命圈應該多大,其實是動態的。台灣目前設定的8公里,顯然大大不足。如圖所示,核二廠的20公里圈包括新北市(萬里、金山、汐止、石門、三芝、淡水、瑞芳)以及台北市的北部(北投、士林、內湖、南港),人口大約80萬人。但根據福島的經驗,20公里並不夠,如果是30公里圈,則整個台北市都進去,總人口約300萬人。
如果要重啟核電,政府除了儘快提出核廢料處理方案之外,還要教育民眾如何「與核共存」。一定要有緊急撤離計劃,逃命圈應該為30公里,而且必須事先演練事,這樣才能勉強說是「核安無虞」。
我建議關心核電安全的社會團體,針對以上兩點,與賴總統進行對話,如果能夠達成共識,才能決定要不要重啟核電。(本文轉載自作者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