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天兵偷子彈還拍「戰利品」特寫照 退伍前遭手機檢查抓包

鏡新聞

更新於 9小時前 • 發布於 9小時前 • 鏡新聞
陳姓上兵2024年底參與操演後,未依規定將子彈全數繳回。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畫面)

軍中安檢真的不能心存僥倖!宜蘭陸軍蘭陽地區指揮部一名21歲陳姓上兵,在參加三軍聯合操演時,竟私自夾帶7發實彈與彈殼回家,甚至大膽「拍照留念」。沒想到在退伍前一週,部隊進行手機安全檢查時,幹部意外翻出這張「子彈特寫照」,全案因此曝光。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侵占軍用彈藥罪判處其1年6月徒刑,緩刑4年。

判決指出,陳男於2024年9月赴屏東恆春參加「三軍作戰聯合操演」,執行實彈射擊任務時領取了180發彈藥,依規定射擊完畢後須全數繳回。然而,陳男卻動起歪腦筋,私自留下5發機槍實彈、2發曳光彈及4個空彈殼,躲過層層檢查後帶回住處收藏,並隨手拍下照片儲存在手機相簿中,想作為當兵的「戰利品」紀念。

2025年3月、距離陳男退伍僅剩一週時,部隊例行實施手機反賭博及安全檢查。幹部在查看其手機相簿時,竟發現赫然在目的子彈特寫照,隨即展開追查並通報憲兵。

宜蘭地院審理認為,陳男侵占軍用彈藥已觸犯重罪,最重可處10年徒刑。但合議庭考量陳男年僅21歲、無前科,且案發後坦承犯行、頗具悔意,加上侵占數量不多,亦未用於其他非法用途,對軍事安全影響有限。

法官審酌陳男退伍後從事餐飲業,且需扶養祖母,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並給予緩刑4年。陳男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並在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可上訴。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立即加入鏡新聞LINE官方帳號,隨時掌握熱門話題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謝國樑染B流2週未癒「缺席定期會議」 基市府:症狀加重入院台北榮總

太報
02

全台18分店竟藏「偵煙器攝影機」 愛爾麗集團發聲致歉

上報
03

反罷免造勢罵賴清德三字經 前白委林國成一審判拘役20天

華視新聞
04

女警告別式!肇事女大生淚崩下跪 親友背對不見

EBC 東森新聞
05

診間裝針孔「近日影像疑遭刻意刪除」 愛爾麗設備商遭拘提到案

CTWANT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