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結車超載肥料把休旅車壓成廢鐵 母子1死1傷...家屬點頭不究責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北屯區東山路2年前發生一起重大車禍,一名蘇男駕駛肥料車超載、超速導致翻覆,將廖姓母子檔駕駛的休旅車壓成廢鐵,廖女經搶救23天仍宣告不治,吳男奇蹟救回一命。中院近日判決出爐,考量雙方已經調解完畢,家屬同意不追究刑事責任,判處5月徒刑、緩刑2年。
2024年3月10日,蘇男(59歲)駕駛恩碩交通公司的營業聯結車(載運肥料)沿著東山路往市區方向前進,行經一處彎道時,因為車輛超載又超速,車輛失控翻覆,正巧廖女(43歲)駕車載著兒子吳男(19歲)於該處,整輛車遭肥料車與上頭土料壓扁。
廖女跟吳男被送醫搶命,無奈廖女因外傷性腦損傷、蜘蛛膜下腔出血、缺氧性腦病變、腦水腫、雙肺挫傷、兩側血胸、腹部挫傷併肝臟撕裂傷、腹內出血、全身多處骨折、尿崩症、高血鉀、兩側遲延性氣胸,導致創傷性休克併多重器官衰竭,於4月1日、搶救23天後仍宣告不治;吳男則受有開放性顱骨骨折併顱內出血、多處頭皮及下巴撕裂傷之傷害。
蘇男當時否認有過失,稱是車輛無法煞車導致,但公司反駁,車輛都有定期保養;維修車廠則證稱,僅有發現右前輪風管轉接頭有斷裂,但無煞車故障,應該是車輛車速,加上煞車不恰當才導致車輛失控。另,過磅單也證明,該車有超載事實。
經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認定蘇男於雨天超速、超載行駛,於下坡彎道不明原因失控翻覆,撞擊前方車輛,是肇事主因,被害人無肇事責任,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蘇男。
台中地院考量,蘇男與廖女家屬已經達成調解,並且賠償完畢。廖女家屬同意不追究過失致死責任,並且吳男已經撤回過失傷害告訴。審酌蘇男遭吊銷駕照、12年不得再開車,依照過失致死罪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