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董監事審查卡關!不滿文化部長李遠 8審委集體向韓國瑜請辭
公共電視第7屆董監事任期已於去年5月19日屆滿,第8屆人選至今仍未產生,行政院先前函請立法院籌組審查委員會,由朝野政黨依比例推薦人選。然而,在文化部預計4月中旬召開第二次審查會議前,《公視》第8屆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的8名審查委員,今(9)聯名致函立法院長韓國瑜,正式請辭審查委員職務。
由在野黨推薦的8名審查委員吳永乾、羅國俊、廖元豪、董保城、馬詠睿、許良源、潘祖蔭、杜聖聰,8人在公開信中指出,茲因文化部長李遠「不遵循《公共電視法》之立法精神,且違反歷屆經由國會不同政黨事前協商候選人名單之慣例,一再依個人意志辦理提名」,使其「認難妥適遂行立法院託付之審查任務」,因此不得不聯名具函請辭,「不情之處,敬請察諒」。
函文強調,《公視》屬於國民全體,非一黨、一部或一人之私器,其公共性與獨立性的確立,端賴治理機構內部權力的分散與制衡。《公共電視法》明定,公視董事及監察人的選任,須兼容並蓄不同黨派、族群及專業背景,並設置由國會依政黨比例推薦組成的審查委員會,同時採取須經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高門檻審查機制,以確保提名過程須踐行事前多元諮商程序。
函文指出,歷屆公視董事會得以順利組成,皆因董事、監察人候選名單係經由政黨事前協商產生。惟文化部辦理本屆公視董事監察人提名,卻不此之圖,「我等在第一次審查會中,已公開提醒文化部後續提名應先行跨黨協商、徵詢多元意見。遺憾的是,李部長置若罔聞,仍依一己之見評估全部候選人之適任性,導致明顯的審查障礙」。
公開信中直言,「我等認為此一欠缺程序正當性之提名」,不僅不符《公共電視法》立法精神,也違反歷屆提名慣例,「振聾發聵無功之餘,審查任務自難期有成」,因此8人決定共同辭去審查委員職務,以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