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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樂樂法利」被禁入境 勞動局還原檢舉真相

NOWNEWS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25年03月23日06:48 • 發布於 2025年03月23日02:32 • 記者林詠青/台北報導
▲被台灣禁止入境,是樂樂法利人生目前為止所經歷的最沉重打擊。(圖/翻攝YT@樂樂法利)

[NOWnews今日新聞] 美國YouTuber樂樂法利(LeLe Farley)日前申請到移民署就業金卡,準備飛抵台灣長期發展,不料出境時竟被告知「不允許進入台灣」;移民署昨證實此事,並說明是因為他2023年來台時非法工作被北市勞動局裁處在案,依規定管制一定期間無法入境。勞動局今(23)日則還原當時接獲檢舉過程。

針對「樂樂法利」遭我國禁止入境一事,移民署昨解釋,「樂樂法利」雖獲發文化藝術類就業金卡,但2023年來台涉及非法工作,遭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裁處在案,還在管制期,因此移民署依「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予以管制。移民署也說,「樂樂法利」在管制期間不符合核發就業金卡條件,已依規定撤銷其許可,並就相關行政作業流程進行檢討;若他日後符合解除管制規定,可再次提出申請。

台北市勞動局今還原前年接獲檢舉的狀況指出,當時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接獲民眾檢舉,有多位未申請工作許可之外國人參加國內數個電視台政論節目,並經該處查證屬實,移送勞動局依法裁處;但因裁處對象已不在境內,因此勞動局移請移民署依法辦理。勞動局指出,「樂樂法利」在裁處前就已經離境,所以勞動局並沒有裁處樂樂法利,而只發函給移民署,告知樂樂法利有非法工作,請移民署依入出國移民法第18條規定辦理。至於管制期間係由移民署權管,勞動局並未決定要管制多少年。

勞動局表示,依《就業服務法》第43條規定,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同法第68條也提到,違反第43條規定之外國人,應即令其出國,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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