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需要正式編制的海廢清潔隊
台灣政府動輒宣稱自己是「海洋國家」,但走一趟海岸線,現實卻令人難堪羞愧:寶特瓶、保麗龍、浮球、廢棄漁網、塑膠繩、破碎漁具、養殖廢棄物,散落在沙灘、礁岸、港邊與河口。若「海洋國家」的海岸長年堆滿垃圾,卻只能靠民間三不五時辦一次淨灘來維持門面,那我們其實不是海洋國家,而是一個「海洋垃圾國家」。
全球海洋塑膠危機早已不是環保口號。世界經濟論壇與 Ellen MacArthur Foundation 曾警告,若趨勢不變,到 2050 年海洋中塑膠重量可能超過魚類重量。這句話不應被理解為誇張標語,而應被視為文明警訊:一個垃圾比魚還多的海洋,難道真的是我們要留給下一代的海洋嗎?
海廢不是偶發事件,而是 365 天天發生的公共衛生、環境治理與海洋安全問題。垃圾一旦被浪推上海岸,若不即時清理,下一波漲潮、颱風或東北季風又會把它們重新帶回大海,破碎成更難處理的微塑膠,進入近海食物鏈,最後回到台灣人最愛吃的海鮮裡。這不是「美觀問題」,而是食物安全、漁業永續與世代正義問題。
更嚴重的是,台灣本身就是高度依賴海洋、也高度使用海洋的漁業國家。台灣遠洋漁業規模在全球名列前茅,遠洋漁業曾被描述為全球前二等級;台灣整體漁業也常被列為全球前 20 漁業國之一。 但漁業越發達,責任就越大。研究指出,廢棄漁具在台灣海岸海洋廢棄物中占比可高達近七成,每年有大量漁具流入海洋;另有研究估計,台灣商業漁具生命週期中,僅有小部分被回收,仍有相當比例進入海洋。
漁網尤其是海洋生物殺手。廢棄或遺失漁網在海中持續捕捉魚類、海龜、海鳥、海豚,形成所謂「幽靈漁具」。這些漁網不只殺死海洋生物,也會纏繞船隻、破壞珊瑚礁、危害潛水與水域活動安全。當漁業依賴大海生養,行業習慣卻把保麗龍浮標、塑膠繩、廢棄漁網等各種垃圾丟回海裡,這不只是髒亂,而是對生養自己的海洋資源的背叛,完全是咬那張餵養你的手的愚蠢行為。
不能再把海廢清理外包給「愛地球」
因此,各縣市與環境部與海洋委員會不能再把海廢治理包裝成「民間與企業支持淨灘活動」。淨灘有教育意義,企業志工有宣傳效果,學生參與也能建立海洋意識;但靠志工撿垃圾,不可能處理一個天天產生、跨縣市流動、與漁業結構有關的海廢問題。這就像不能靠路跑志工取代每周五天的清潔隊清運民眾家用垃圾,也不能靠愛心人士取代消防隊救火。政府以「全民愛地球」之名,把制度性責任丟給民間,是典型的行政怠惰卸責。
台灣需要正式編制、正式預算、正式裝備、正式績效指標的「海廢清潔隊」。環境部與海洋委員會應編列專案預算,補助各縣市清潔隊成立海岸清潔專責單位,尤其是海岸線長、漁港密集、觀光海灘與漂流垃圾熱區縣市。這些單位不應只是臨時派工,而應有固定人力、巡檢路線、季節性加強機制、颱風後緊急清理流程,以及跨鄉鎮、跨局處的通報系統。
第一,政府應補助購置大型海灘清潔車、沙灘篩分機、吊掛設備、小型搬運車與港區廢漁具集中回收設施。海廢有重量、有體積、有危險性,不是幾個志工拿垃圾袋就能處理。尤其廢漁網、保麗龍浮球與大型塑膠廢棄物,需要機械化、常態化、專業化處理。
第二,海岸清潔應成為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務。每個縣市都應公布海廢熱點地圖、每月清理量、廢棄物分類、漁具回收量與再利用去向。中央補助不能只看活動場次,而要看實際減量與清理成效。政府資料平台已可見地方海廢清理統計,代表這件事本來就可被制度化追蹤,而不是停留在口號。
第三,源頭管理必須比清理更嚴格。沒有漁網實名制,就不該享有漁業用油補貼;廢棄漁具未申報、未回收、未繳回,就應納入裁罰與補助扣減。漁網、浮標、養殖保麗龍、塑膠繩索都應建立可追溯制度。政府若只補貼漁業,卻不要求廢棄物責任,就是用納稅人的錢補助污染海洋。
第四,必須禁用或逐步淘汰不可回收、易破碎、會大量形成微塑膠的漁業與養殖材料,尤其是保麗龍浮具。政府應與材料業、漁會、養殖業合作,提供可回收、可追蹤、較低環境衝擊的替代材料。不能一方面高喊永續漁業,一方面默許最便宜、最容易碎裂、最容易漂流的塑膠材料繼續進入海洋。
第五,執法要敢得罪人。長期以來,地方政府面對少數不肖漁民與選區壓力,常常鄉愿、閃躲、勸導了事。但大海不是私人垃圾場,海洋資源也不是少數人可任意消耗的免費財產。真正負責任的漁民應該支持嚴格管理,因為污染海洋、亂丟漁具、破壞漁場的人,傷害的正是整體漁業的未來。
「海洋國家」不是靠標語喊出來的,而是靠制度做出來的。海岸乾不乾淨,是國家治理能力最直接的表面;漁具能不能追蹤,是永續漁業最基本的底線;垃圾能不能在回到大海前被清掉,是政府有沒有把海洋當成公共財的檢驗。
台灣不能再讓民間淨灘替政府擦屁股。中央政府應立即編列預算,要求各縣市清潔隊成立正式「海廢清潔隊」,以專業人力、機械設備、固定巡查、源頭追蹤與嚴格裁罰,處理這個天天發生的海洋危機。否則,所謂海洋國家,只是把海洋當成垃圾場的國家。
※作者為台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