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丟丟妹遭抹黑損失千萬!砸400萬動用台灣、西藏律師查出「假新聞」

壹蘋新聞網

發布於 3小時前
丟丟妹哽咽痛訴停播3天就是為了自證清白。丟丟妹提供

【記者張瑞振/台北報導】直播天后丟丟妹不忍了!將迎來明天(4日)32歲生日前夕,因連日被報導她未經授權販售西藏大昭寺官義商品等不實報導的惡意攻擊,為了自證清白,她不惜砸下400萬重金,出動台灣與西藏拉薩兩地律師攜手調查,沒想到,在蒐證過程中,意外揭發了一場「冒名記者」的假新聞鏈,這起一條龍式的惡意抹黑操作,企圖徹底摧毀丟丟妹的商譽,逼得她停播3天、蒙受約千萬損失,面對外界誤解,她滿腹委屈地哽咽痛訴:「我饒了別人,但誰饒了我。」

面對這場毀滅性的污衊,隱忍多日的丟丟妹昨晚情緒潰堤,難過地打電話跟媽媽哭訴,她痛心表示:「我不知道到底得罪了誰,你可以說我東西難吃,也可以說我這個直播主很吵,但絕對不能抹滅我的人格。」

她表示,原本為了6月4日至6月7日的生日慶活動,早已投入數百萬元的廣告費用,遭逢此巨大打擊,她一度消極想把活動全數喊卡,任憑砸下的宣傳費付諸流水。所幸她生性堅強、深信因果,慶幸在生日前夕及時查清了這一連串組織犯罪行為的真相,雖然讓她看清「人性的可怕」,卻也激起她的鬥志。

她調整好心態後表示,會把這次的挫折當作逆境菩薩,提醒自己重振精神、正面迎戰這場天外飛來的挑戰。她除了特別感謝一路上始終選擇相信她的粉絲,也感性地表示,這場風波是給自己32歲生日「狠狠上的一課」。

尊重信仰、揭發冒名記者假新聞鏈之嚴正聲明

丟丟妹團隊向來秉持對宗教信仰的敬畏與虔誠,面對近日部分媒體之不實報導,為捍衛團隊商譽並正視聽,特此澄清聲明如下:

一、 釐清大昭寺授權事實,網傳聲明公告不攻自破

大昭寺為神聖之宗教信仰中心,並非商業機構,「大昭寺」不會直接以自己名義做任何商業行為。至於有關大昭寺信仰文化之相關商業活動,除了世界各地信仰中心周遭本來就會有的各種文創商品以外,在當地較具代表性的第三方商業行銷公司「西藏大昭實業有限公司」(由大昭寺單一股東100%持股)不僅有與本團隊進行商業合作(合作內容礙難公開),也從未發出如媒體刊載之侵權公告。該公告在大陸地區使用繁體中文字體,並且用印繁體中文章,其瑕疵矛盾之處不攻自破。

二、 嚴厲譴責惡意P圖抹黑,本團隊從未宣稱「大昭寺專場」

本團隊於直播過程中,從未宣稱或標榜「大昭寺專場」。經查,係有心人士惡意擷取丟丟妹直播畫面,以俗劣手法後製P上「大昭寺專場」字樣並提供給媒體,企圖利用大眾對宗教法規的不解進行惡意抹黑。此舉不僅嚴重傷害本團隊,更是對宗教聖地的大不敬。

三、 揭發一條龍式假新聞鏈:冒名記者與捏造公告

經本團隊透過拉薩律師派員至西藏實地調查,大昭寺官方網站「從未」發布任何針對本團隊的聲明,並透過其管委會人員證實官方公告是藏文或簡體字,且官方用印的章與媒體刊登的聲明稿印章完全不同。

最令人震驚的是,率先刊登該不實報導的《爽爆新聞網》,不僅使用上述惡意P圖誤導大眾,該文被署名的記者,經查證早已離開媒體圈多年,對自己姓名遭盜用、捏造新聞一事毫不知情。此行為已非單純的不實報導,而是集體串聯不知名網站、涉及妨害商譽及假冒名義的組織性惡意犯罪行為。

四、 呼籲媒體自律,對未查證報導採取法律行動

《三立新聞》在未經嚴謹查證之情況下,便盲目跟進該篇冒名記者的假新聞,甚至為追求點閱以更聳動標題擴大散佈。雖該報導目前已下架,但對丟丟妹團隊之商譽已造成難以挽回的嚴重損害,令人遺憾。

針對此次一條龍式的惡意抹黑鏈,本團隊已委任律師進行蒐證並採取法律行動。在此呼籲各界媒體與大眾停止轉傳不實謠言,共同維護清朗的網路環境與宗教寧靜。

特此聲明。

聲明人:丟丟妹團隊

日期:2026年6月3日

丟丟妹揭發假新聞真相,忍不住委屈落淚。丟丟妹提供
丟丟妹為了生日慶砸數百萬拍廣告,險些付諸流水。丟丟妹提供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娛樂相關文章

01

69歲台語歌后鄭琇月辭世 歌手女兒何以奇首發聲:希望做到圓滿

壹蘋新聞網
02

男星驚罹胰臟癌末期!一度「時間不多了」 醫嘆:患者愈來愈年輕

中天電視台
03

39歲星二代結婚7年生兩子「二度出家」時間點曝光 8點檔女星妻無奈回應了:阻止不了佛緣

鏡報
04

泰勒絲官方網站跳出TAIWAN+國旗 台粉暴動狂問:要來台灣?

太報
05

連戰金孫半夜離家當流浪漢 路永佳曝2個女兒密謀爭產:你就讓他走啊!

鏡週刊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