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討論廢除「侮辱政客罪」法條 政客需要特殊保護嗎?
(德國之聲中文網)德國正考慮廢除一項禁止侮辱政客的特別法律。此前,多起引發廣泛關注的案件中,公民因在社交媒體上稱政治人物為“Schwachkopf(蠢貨)”“Lügenfritz(撒謊精弗裡茨)”或“匹諾曹”而遭警方調查。
根據德國《刑法》第188條,任何人如果誹謗“參與公共政治生活的人士”,且其行為使該政治人物履職“受到重大影響”,理論上最高可被判處三年監禁。不過在實際司法實踐中,大多數案件最終都以罰款結案。
這項法律於2021年進一步收緊,部分原因是2019年黑森中卡塞爾行政區長官呂布克(Walter Lübcke)在家中被右翼極端分子槍殺。修法後,即使遭侮辱的政治人物本人沒有提出控告,檢方也可以主動啟動調查。
2024年,一名64歲的退休老人因在社交媒體上稱時任德國副總理兼經濟部長哈貝克(Robert Habeck)為“蠢貨”,遭到搜查。雖然檢方依據《刑法》第188條申請搜查令,但該男子同時還發布了被認定違憲的極右翼標志
。
近年來,德國針對政治人物的侮辱和攻擊事件持續上升。根據德國公共廣播聯盟(ARD)今年5月公布的數據,警方2025年共記錄5140起針對政治代表和政黨成員的犯罪案件,高於2024年的3690起和2023年的2790起。
“侮辱”和“誹謗”界限不明:“撒謊精”不行,匹諾曹可以?
今年早些時候,一名臉書用戶因在一則帖子下評論稱德國總理默茨為“Lügenfritz(撒謊精弗裡茨)”,被罰款2000歐元。不少保守派選民認為,默茨未兌現競選承諾,因此稱其“撒謊”。
這一案件甚至引起美國政府關注。美國國務院負責公共外交事務的副國務卿薩拉·羅傑斯(Sarah Rogers)在社交平台X上發文,指責德國實施“審查”。
在另一起案件中,有人將默茨稱為“匹諾曹”,借用童話人物“說謊鼻子會變長”的形象諷刺其撒謊。但檢方認為,這屬於德國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疇,因此決定不予起訴。
批評者因而指出,這項法律在適用上存在選擇性執法的問題。而德國法律中“侮辱”和“誹謗”並沒有明確界定。
“撒謊精弗裡茨”一案,檢方認為,這一稱呼可能煽動公眾敵意,從而損害總理的誠信和公眾形象。
保留還是廢除?執政黨意見不一
基民盟議會黨團主席施潘(Jens Spahn)今年1月向《南德意志報》表示:“這項法律原本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地方政治人物和國家機構,但最終卻給人留下了一個印象——掌權者為自己制定了一部特殊法律。”
綠黨歐洲議會議員馬誇特(Erik Marquardt)表示,他本人也經常遭受網絡辱罵,也承認政治人物如今成了公眾宣洩各種不滿情緒的對象。
但他認為,這並不意味著政治人物需要一部特殊法律加以保護。
“我不知道,是否真的有必要因為一條愚蠢的帖子就搜查別人的住宅。”馬誇特告訴德國之聲,“如果作為政治人物受到侮辱,你完全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追究法律責任。無論被侮辱的是政治人物還是普通人,本質上沒有區別。”
執政聯盟中的社民黨認為,第188條仍有保留價值。德國聯邦議院社民黨司法政策發言人卡門·韋格(Carmen Wegge)告訴德國之聲,這項法律“針對的是有組織、系統性的仇恨攻擊,而不僅僅是針對總理”。
她表示,這項法律同樣保護約20萬名在地方政府無償任職的基層政治人物,而近年來針對他們的辱罵正大幅增加。
韋格還指出,如今各政黨越來越難找到願意參加地方選舉的候選人。她擔心,網絡辱罵可能被故意用來阻止人們從政。
政客需要特殊保護嗎?
曾處理過誹謗案件的律師伊薩克·舒曼(Isaak Schumann)則認為,這項法律並無實際必要。
他告訴德國之聲,即便廢除第188條,這類行為依然可以依據德國《刑法》第185條、第186條和第187條有關侮辱、誹謗和惡意誹謗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舒曼認為,第188條設立時“初衷是好的”,但現實中使用這項法律的往往不是基層政治人物,而是那些在社交媒體上遭辱罵的高級政治人物。
“我們已經看到,執法機關對某些言論越來越敏感,以至於有人僅僅因為把默茨稱作‘匹諾曹’就受到調查。這顯然不是基層政治人物遭極右翼威脅的案例。”他說。
上周,德國聯邦及各州17位司法部長就第188條展開討論,部分人士主張徹底廢除。最終達成折中方案:第188條僅適用於針對地方基層政治人物的侮辱行為。最終將由德國聯邦議會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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