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遭爆標案給性剝削前科犯 藍提3要求
[NOWNEWS今日新聞]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昨日揭露,勞動部今年度預算截至5月底已執行1076億元,勞動部委外標案得標廠商是兒少性剝削前科犯,近10年內該廠商拿到政府標案近6千萬元。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今(1)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勞動部,一、全面公開所有相關採購案的評選資料與決標資訊。二、針對重複得標、特定廠商高度集中的採購案,啟動跨部會專案清查。三、全面改革勞動部採購制度。
書記長林沛祥表示,一個口口聲聲說預算不夠、資源不足、什麼都缺的部會,結果一翻開採購資料,卻讓大家看到另一個版本的勞動部。原來,政府不是沒錢,而是花錢的時候,特別大方;花到哪裡去,卻又特別說不清楚。人民最不能接受的,不是政府花錢,而是嘴上喊窮,手底下卻花錢花得既大方,又不乾淨。
林沛祥指出,今天社會最大的疑問,不是「有沒有依法採購」,而是三個再簡單不過的問題,第一,為什麼又是這幾家得標?第二,為什麼這些廠商爭議這麼多,還是非他不可?第三,到底是市場上只有這幾家公司會做?還是有人早就把答案寫好了?如果每一次標案,繞來繞去都是熟面孔;每一次決標,都讓外界忍不住懷疑「怎麼又是他」,那人民質疑的,就不只是程序,而是整個採購制度是不是已經失去了公平競爭的精神。
林沛祥提醒勞動部,任何採購案只要反覆集中於少數廠商,而且外界持續質疑評選、公平性及必要性,行政機關就有責任把資料完整攤在陽光下。如果一切都沒有問題,那就把所有資料公開,接受全民檢驗。如果真的有問題,就依法究責、依法追償。而不是等媒體揭露、等立法院追問、等檢調介入,才開始亡羊補牢。
林沛祥強調,政府花的每一塊錢,都不是政府自己的錢,那是勞工辛苦工作繳的稅,是全體國人的納稅錢。人民真正要的,不是一份漂亮的新聞稿,也不是一句「依法辦理」。人民要的是公平、公正、透明,更要知道,政府不是替特定廠商服務,而是替全體人民服務。
藍委陳菁徽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昨日在參加會計師活動時,又再指責在野黨不審預算,政府已經沒錢花了;政府真的沒錢花了嗎?還是花在錯誤的地方?根據勞動部公開歲出資料顯示,今年1-5月預算執行金額已高達 1,076 億元,狠狠打臉賴清德總統、卓榮泰說政府沒錢花的謊言。
陳菁徽指出,深究勞動部歲出資訊,赫然發現採購標案當中,有一筆勞動力發展署365萬元的「就服職訓社群平台維運採購案」,得標廠商是「讚點子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再進一步分析,這家公司近10年拿到政府部門6千萬元標案。「讚點子數位行銷有限公司」負責人權自強,在2001 年時,其胞兄在網路聊天室誘騙未成年少女出來見面,以迷藥迷昏後侵害,再將過程製成光碟販售,共 7 人受害,最小年僅 3 歲。權自強則協助複製影片及圖檔、製作光碟、架設網站「大貓的催眠驚異大奇航」,並在多個色情網站刊登廣告、販售牟利,最終於 2004 年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刑 1 年、緩刑 3 年定讞。
陳菁徽表示,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早在 2023 年,權自強過去曾替哥哥權自立架設網站、販售妨害性自主犯罪影像一事,就已經被揭露。勞動部不但不去停損,重新檢視和權自強的合作關係,研擬未來如何防堵,竟然選擇繼續合作,讓這家公司持續承攬政府標案。這令人懷疑,難道在民進黨政府裡,有人長期包庇他?勞動部難道不查?勞動部好意思一邊推動拒絕職場性騷,一邊卻把社群媒體維運標案,交給曾涉及兒少性剝削重大案件的前科者公司?難道勞動部是看中權自強架設網站賣影片圖像專長嗎?所以才讓他標得「社群維運」嗎?
陳菁徽表示,近年來,包括家長、立法委員對於兒少權益非常在意,當年權自立犯下的案件中,被害者最小年僅 3 歲。依照現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38 條,散布、播送兒少性影像,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意圖營利,還要加重其刑二分之一。這顯示台灣社會對於兒少安全與兒少影像保護的標準,早已不斷向前推進,社會對兒少保護不斷在進步,勞動部、民進黨進步了嗎?
陳菁徽嚴厲指出,這就是民進黨政府面對兒少保護漏洞的態度嗎?當台灣社會對兒少權益、性暴力防治與公共倫理的標準持續提高,勞動部面對曾涉及兒少性剝削重大案件的合作廠商,卻只用一句「目前無法可管」帶過。合法,就不用改變嗎?沒有明文規定,政府就可以毫無作為嗎?行政機關難道不應該拿出比最低法律標準更高的道德標準嗎?
陳菁徽說,勞動部標案的問題還不只這一件,包括審計部、立法院早已點出,勞動部就安基金從 111 年到 113 年,連續三年的文宣媒體通路採購案,全由三立、民視、年代等媒體得標。被點名後,勞動部所謂的「改進」,只是把錢從就安基金挪進公務預算,最後得標的,依然是三立。這就是民進黨政府的態度。
陳菁徽嚴正要求民進黨政府提出具體解決方案,防堵犯下重大兒少性剝削案件者,以公司負責人、實際受益人、專案主持人或實際履約人員等身分,繼續承攬政府標案。應檢討並修正《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針對兒少、校園、社福、教育、兒少影音內容、兒少個資處理等類型標案,明定廠商負責人、實際受益人、專案主持人或實際履約人員,如有兒少性剝削、性侵害、性影像、性交易等特定前科,不得投標或履約。
陳菁徽最後強調,現行法制並非完全沒有阻絕工具。真正的問題在於,政府若只停留在拒絕往來廠商制度,卻沒有針對兒少、校園、社福等高敏感標案,事先設計更嚴格的資格條件與契約條款,自然無法有效排除風險廠商。陳菁徽請民進黨政府螺絲拴緊,不要一邊大喊多麼在意兒少,另一手把大筆大筆的標案,給了重大兒少性剝削的性犯罪前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