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大亨俞惟中避稅涉違法 北檢移請法院併辦、部分不起訴
昇華娛樂前董事長俞惟中涉嫌透過人頭公司虛開發票,動用公司資本額,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移請法院併辦審理;另外,俞惟中涉嫌包工戲劇製作案方面,檢方認定,俞惟中並無掏空公司及使公司非常規交易情形,該部分獲不起訴處分。
檢調查出,俞惟中涉嫌透過人頭公司虛開發票及動用公司資本額,涉犯商業會計法及公司法第9條,檢方將此部分移請法院併辦審理。
檢調也查出,俞惟中為了規避稅捐,將昇華將戲劇製作案發包給數個人頭公司與中國大陸影劇公司,製作網路劇及古裝穿越為主題的陸劇,曾推出的影視作品包括:台劇「狼王子」、網路劇「舞魅娘」及八點檔「甘味人生」等。
檢調追查,昇華娛樂發包工戲劇製作案給數個人頭公司,而且經手的會計師為同一人,雖然涉案的戲劇案經昇華轉包,但是不少戲劇案仍由昇華製作,部分戲劇在製作階段時,礙於中國大陸限制穿越劇、演員范冰冰涉逃漏稅事件等因素而腰斬。檢察官認為,俞惟中並無掏空公司及使公司非常規交易情形,該部分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