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啊我就不假離營啊」白目男教召不鳥長官 判5月不給緩刑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一名與運動部長「李洋」撞名的同姓名男子去年參加教召,卻不聽輔導長勸阻,逕自跑出訓練校區買早餐,還爆粗口對輔導長嗆聲說「X~啊我就不假離營啊」,並不甩當日的訓練課程,吃完早餐後悠哉回寢室休息,被依現行犯逮捕。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李男被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李男上訴被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李男於去年7月5日至18日,前往桃園某國中參加教召,隸屬陸軍第206旅步兵第一營營部及戰鬥支援連之陸軍上等兵。他明知教召期間應遵循長官命令,卻在12日上午6時35分許表示要買早餐,就逕自往大門走去,經學校守衛將大門關上,李男仍破壞學校旁的小門門鎖後走向校外,被輔導長等人勸回,並將他帶到營指揮所,還給他吃早餐。
沒想到不到1小時,李男又趁警衛將大門開小縫給一般民眾通過時,趁機離開校區到超商買早餐,在停車場從7時50分用餐到上午8時許,接著輔導長跟他說明他在8時應參與的課程和服裝時,李男完全不願配合,吃完早餐就慢慢走回校區,並直接回寢室休息。
同日上午8時50分許,憲兵指揮部桃園憲兵隊接獲經通報到場,發現李洋仍違抗命令,沒有受訓練而待在寢室,便將李男以現行犯逮捕。
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法官依李違反陸海空軍刑法,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
檢方和李男都上訴。法官認為李一再漠視法紀、前有3個違反保護令前案紀錄,緩刑期滿不滿1年,就再犯本案,素行難認良好,且李的犯罪情狀尚稱惡質,當天還對輔導長等人嗆聲「X~啊我就不假離營啊」、「我預估,以過往經驗這應該大概拘役10天吧,1萬塊」不僅一再挑釁軍命,也低估軍紀的嚴肅性,判定原量刑適當,不得給予緩刑,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