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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協螺絲鬆3/常設委員會「裁判兼球員」 石明謹違法兼職遭罰

CTWANT

更新於 2021年11月10日06:53 • 發布於 2021年11月09日22:00 • 吳婉瑜
體壇人士指出,足協內部的常設委員會委員身兼多職,大同足球隊的總教練強木在身兼選訓委員,「裁判兼球員」惹議。(圖/翻攝自北市大同足球俱樂部臉書)

中華足協除了人力編制有問題,一名體壇人士也點出,足協自2018年改組後,現職的多支甲組球隊總教練都身兼數職,尤其執掌國家隊成員生殺大權的選訓委員會,其中數名委員都是現任甲級聯賽的總教練,「裁判兼球員」的畸形現象也讓委員會的專業性與獨立性備受質疑。

這名體壇人士說,尤其足協副理事長呂桂花一人「插足」五個足協的委員會,呂桂花本身除了擔任台中藍鯨女足隊總教練,目前她一人還身兼足協的財務、競賽、女子足球、技術與發展以及選訓等五大委員會的委員。

足協副秘書長田桂花,不但是女足藍鯨隊總教練,還身兼足協五個委員會委員,委員會的專業性備受質疑。(圖/翻攝自呂桂花台中藍鯨臉書)

另,大同足球隊總教練強木在也身兼技術與發展、裁判、選訓等三個重要委員會的委員。該體壇人士指出,攸關教練及訓練上最重要的是技術與發展、選訓委員會,選訓委員掌握挑選國家隊成員的生殺大權,男足或女足的國家隊組成都來自這些委員自己所帶領的球隊,「裁判兼球員」如何讓人信服?

此外,現任警察石明謹過去曾因擔任足球球評、足協紀律委員等兼職,遭北市府依違反公務員不得兼任業務規定送辦,今年7月懲戒法院判其降1級改敘,併罰款20萬元,「當公務人員紀律不良卻要管足協的紀律,實在諷刺。」該體壇人士批評說。

中興大學運動與健康管理研究所長余宗龍直言,單項協會中的各個常設委員會扮演不同的專業角色,然而常設委員身兼數職是許多單項協會長年以來的陋習,影響委員會的獨立性。他坦言,單項協會為民間機構,政府很難介入,加上委員的人事同意權仍在理事長手中,除非理事長有改革決心徵拔不同人才,否則短期之內很難改變現狀。對此,足協至截稿前並未回應。

現任警察石明謹因擔任足球球評、足協紀律委員等兼職,遭懲戒法院判其降1級改敘,併罰款20萬元。(圖/翻攝自愛爾達體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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