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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幽靈連署國民黨2人收押! 北院關鍵理由曝:偽造數量多、有人刪LINE紀錄

太報

更新於 2025年04月19日00:55 • 發布於 2025年04月19日00:46 • 侯柏青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左)遭收押禁見。資料照。周永受攝

台北地檢署追查「雙罷吳」幽靈連署案,聲押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及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等4人,黃呂、曾當庭釋放,初文卿、姚富文卻慘遭收押禁見2月,北院認定的關鍵理由是,兩人曾刪除LINE對話紀錄,且和同案被告供述不一,北院審酌本案偽造的提議人名單非常多,考量兩人犯嫌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北院指出,初文卿、姚富文雖然否認犯行,但依卷內證據資料,足認兩人涉犯《刑法》第216 條、第210 條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

此外,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曾刪除與他人的LINE對話紀錄,有事實足認2人有滅證之虞,2人彼此或與其他同案被告之間也出現供述不一的情形,無法排除2人為脫免卸責而共同串供。

國民黨台北市第五區黨部總幹事姚富文(左)遭收押。資料照。周永受攝

北院審酌,本件涉嫌偽造的提議人名冊數量非常多,如何分工尚待查明,而選舉、罷免同為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石,初文卿、姚富文大量非法使用他人的個人資料,對社會秩序也成相當的影響,而且考量現今通訊軟體種類繁多,聯繫管道發達,如果只命2人具保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手段,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審判或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因此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

北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1 項第 2 款規定,諭知初文卿、姚富文自4 /19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在北院門口迎接無保請回的黃呂錦茹(戴口罩者)。侯柏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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