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承鴻/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圖利威京集團,讓京華城取得20%容積獎勵,估不法利益達111億餘元,法院日前裁准扣押京華城土地。台北市長蔣萬安今(5)日表示,市府都市發展局7日將發函法院確認京華城是否要停工,會依照法院意見辦理。
蔣萬安今天早上出席罕見疾病基金會文創成果展開幕式,會前接受媒體聯訪。北檢檢察官認為,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所獲的20%容積獎勵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估算不法利益達111億7023萬餘元,上週向北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北院日前裁定准予扣押,代表鼎越未來不可進行土地買賣、移轉。
蔣萬安說,市府去看了內政部1977、1978年的函釋,若依照函釋,一般施工中的建築物若遭法院扣押不給施工開業,他說「如果建商繼續施工,我們就不給使用執照」,依照往例,都發局若收到法院相關公文,市府會發函法院來確認是否要停工,他說下週一市府就會發函,會依照法院意見辦理。
留言 6
謝啟生宗成
黨內一堆威京集團的門神!
圖利財團!官官相護!毫無作為!
難怪蔣萬安一直閃躲
10月05日05:03
牧文
如果本來容積獎勵就是違法,那麼當然威京集團就是要吐回這些奬勵,不是嗎?
威京集團可以和全中華民國國民對幹沒關係。他們應該清楚認知他們佔的是國家暨全體國民的便宜,好嗎?
京華城本來的容積獎勵就沒那麼高,是史無前例的找都委會重新研議才有的。所以如果那個史無前例的動作就是違法,那個都委會本身就違法,那個合議的結果當然就是違法。
這就是毒樹毒果論,好嗎?
法律就是中華民國的地基。威京集團下次若要建房子,不要再找地基不穩的地方建。因為見縫插針不該是腳踏實地的建築者該作的事,不是嗎?
10月06日00:33
青琪
北市政府要想清楚,建築執照是北市府發的,依此京華城繼續蓋到完工,如果你不發使用執照,京華城的損失,是否北市府要賠償,因為北市府明知本案違法而無作為,沒有勒令停工。
10月05日13:37
Judy Shih
北市府消極不作為,電話詢問即可決斷,事後可請法院行文補正,偏要拖拖拉拉文來文往,幫威京集團爭取時間善後,此案一經判決損失的都是市民荷包。
10月08日04:25
林尚恕
建商若照560%容積蓋屋,法院可在十三樓以上查封.
10月05日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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