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惡保母判太輕?律師嘆:已是國民法官能力範圍內最重刑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2025年05月13日12:04 • 發布於 2025年05月13日12:04

震驚社會的虐童案件「剴剴案」,今(13)日由國民法官做出一審判決,惡保母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妹妹劉若琳被判18年有期徒刑,消息迅速引發各界熱議,許多人認為這樣的判決比起剴剴生前受到的痛苦而言太輕了,律師王至德今天在臉書分析了整起事件判決的過程。

王至德在粉絲專頁發文分析今天剴剴案的議審判決,他提到如果以他身為人父的立場,劉姓姊妹以殘忍的手法,如綑綁放水桶、罰站等等酷刑般的待遇虐待年僅1歲多的剴剴長達114天,讓剴剴在這一百多天裡生活在恐懼中,只能在廁所吃剩飯、動輒就是長達數小時的罰站,更不要提其他令人髮指的凌虐行為了,無期徒刑跟18年有期徒刑,在王至德認為一點都不重,甚至能說不夠重。

但王至德也提到,公訴檢察官起訴劉姓姊妹的罪名是「成年人對兒童故意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依法定刑責為無期徒刑或是10年1月有期徒刑(受害人未滿7歲會加重判刑,至少會加重1月),針對此案,無期徒刑已經是國民法官所能判的最重刑期了,能夠看出國民法官對這對惡保母姊妹的憤怒已經達到最高點,只是礙於法定刑的規定,只能判處無期徒刑,刑責較姐姐輕的妹妹也只能判有期徒刑,而最重可以判20年,18年也已經算是相對重刑了,王至德分析,國民法官已經在他們能力所及的範圍內盡力重判了,

王至德指出,之所以無法判處死刑,主要是因為起訴的罪名是「成年人對兒童故意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而非殺人罪,如果是以殺人罪起訴那就有可能判處死刑;他提到有人建議修法加重這條罪刑的刑期,就可以把這對姊妹判處死刑,但刑法原則修法不溯及既往,即使日後真的修法,也無法套用在這對姊妹身上,而如果要讓這對姊妹能夠被判死刑,就只能以殺人罪來起訴她們,王至德分析,以本案來說,必須有證據證明這對姊妹是出於殺人的犯意來凌虐剴剴,但以本案目前呈現的證據來看,也很難證明有殺人的故意,也就是說一審的判決應該「已經到頂了」。

王至德表示,讓人憂心的是如果劉姓保母姊妹上訴,上訴期間又和被害家屬和解,勢必會改判,一但改判就不會是無期徒刑,只會判的更輕,他推測姊姊可能只會判個15-20年有期徒刑,妹妹可能是判10-15年有期徒刑,只要執行一半就可以聲請假釋出獄,但也只能無奈提到,「接下來修法的事就交給立法院了」。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一手掌握全世界,立即加入東森網Line官方帳號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癌末獨旅! 翁入住飯店首日 竟遭竊賊偷百萬財物

EBC 東森新聞
02

台中車站驚傳跳軌!夫妻吵架大鬧「雙雙跳下月台」…火爆畫面曝光

三立新聞網
03

成大博士控違停不理…警員PO「藏尾詩」回酸:你是腦殘 下場出爐

三立新聞網
04

天人永隔!同登「谷關七雄」夫突猝死 妻伴屍等待直升機救援下山

三立新聞網
05

不是A片!妻翻老公手機見「裸女洗澡片」 一比對背景竟是嫂嫂

鏡週刊
06

印尼妻教同鄉「嫁台男要挑老弱病殘」!深夜突跟陌生男走了…他心寒離婚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33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