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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3-2期5開發商全數送件 2030年起可望每年供逾100億度綠電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2024年11月12日03:30 • 發布於 2024年11月11日11:09 • 楊文君採訪
經濟部能源署署長游振偉指出,區塊開發3-2期完工併網年度分別為2028與2029年,屆時將可增加2.7GW裝置量,2030年起每年將提供超過100億度綠色電力。(楊文君攝)

在歐盟暫停世界貿易組織(WTO)爭端解決程序後,外界關切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2期辦理簽約情形。經濟部今天傍晚(11日)指出,今日為繳交期限,5家獲配業者全數送件辦理簽約;若順利併網,預估2030每年提供超過100億度綠色電力。

國內離岸風電開發一度因為歐盟狀告WTO產生爭議,就在經濟部承諾未來不會有強制國產化、但已經在進行的3-2期計畫還是依照既定規定後,歐盟表示不會在WTO採取進一步動作。由於11日是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期廠商繳交行政契約最後期限,經濟部傍晚指出,5家獲配業者全數送件辦理簽約,代表開發業者看好台灣市場,共同合作攜手決心建設台灣離岸風場。

經濟部能源署說明,區塊開發3-2期完工併網年度分別為2028與2029年,屆時將可增加2.7GW裝置量,2030年起每年將提供超過100億度綠色電力。經濟部能源署署長游振偉說:『(原音)整個分配容量是2.7GW,如果照我們過去1GW可以提供41億度電的規模來看,這個風場順利完成之後,可以提供超過100億度的綠電,對我們2030年要提供產業充足的綠電是相當重要的計畫。』

對於風電廠商曾提出成本高漲、綠電買賣雙方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談判陷入膠著、國內銀行融資困難等問題,游振偉表示,只要先成立契約關係,開發商若有遇到困難,經濟部會盡最大力量協助準時併網。

對於接下來的3-3期,由於將不強制國產化,經濟部會要求哪些條件?游振偉指出,確實遴選機制要重新定義跟設計,會考量準時併網、財務能力、技術能力、好的地方連結等,會盡量求取最大共識。

據了解,五家送件廠商國內外廠商皆有,分別為「森崴能源」的又德風場、「風睿能源」的海廣風場,「哥本哈本基礎建設基金」(CIP)的渢妙二風場、「科理歐永續能源」(Corio Generation)的海鼎一風場及「德能英華威集團」的德帥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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