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前議長坐牢享特殊待遇 中監管理員收賄判5年2月
台南已故前議長吳健保因職棒假球案入獄,在台中監獄服刑期間為獲「特殊待遇」,假借兒子辦婚宴的禮金,透過友人交付10萬元給中監戒護科高姓管理員,事後高特別安排吳53次電話接見、2度提供特別餐;法院今依貪汙治罪違背職務收賄罪,判高5年2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高員(69歲)擔任台中監獄戒護科期間,因台南前議長吳健保因職棒假球案,2020年3月13日至2024年5月13日在中監服刑,高員負責管理吳當時所在的忠舍舍房。
檢方查出,吳健保為了獲得獄中特殊待遇,就透過友人請託高員關照,2020年7月間,吳得知高員的次子即將舉辦婚宴,就起意藉禮俗之名行賄
由於台中監獄聽聞將有受刑人或出獄的更生人,假藉高次子婚宴致贈高額禮金,就指派戒護科專員特別約談輔導高員,提醒他身為教區科員且管理眾多收容人,在高次子婚禮當天若遇有人贈與高額禮金,應提高警覺,並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處理,高當下則假意應允。
檢方發現,直到2021年3月27日高次子婚宴當天,吳健保就透過不知情的次子、友人前往婚宴,並將10萬元紅包送至收禮處,高得知就受下賄款,後續在吳服刑期間,違規安排讓他電話接見多達53次,又2度違規提供吳特別餐食。
台中地檢署去年底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等罪嫌起訴高。
檢方也說,高員是受吳健保行求後才行起意,收賄方式為混同婚宴禮金掩人耳目,收賄金額為10萬元,犯後全盤否認犯罪等情,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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