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日前發函縣市政府,為因應《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明年起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經費將由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攤,引發縣市首長抗議。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8)日回應,「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我們沒錢就是沒錢」,租金補貼政策長久以來都沒有政黨、中央、地方之分,希望地方政府未來在新的《財劃法》下能幫忙分攤,今年度租金補貼仍照原來方式執行,但期盼明年不要影響到年輕人。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就「公寓大廈公設點交爭議及其處理與預防作為」邀請相關部會官員進行專題報告。有關租金補貼議題,劉世芳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租金補貼政策是照《地方制度法》及《財劃法》,由於《財劃法》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並公告後,未來中央收入減少、地方收入增加,內政部收到行政院主計總處提醒,編制預算時要重新考量不同的籌編比例原則,而國土署也收到六都中5都來文,要求內政部出具公文說明地方有無需要調整籌編比例,因此才發公文給六都。
劉世芳指出,中央和地方今年在租金補貼的合作其實非常好,租金補貼的申請由地方政府審查,再由中央政府的住宅基金直接撥付,今年至今已通過72萬戶,住宅基金支應約153億元,但未來按照新的《財劃法》規定,就希望地方政府能在預算籌編時做部分負擔,目前負擔比例還沒有定案,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籌編未來預算的比例上,需要再多做討論。
劉世芳說,政府照顧年輕人的租金補貼政策沒有改變,希望中央和地方可以一起合作共度過難關,無論六都或非六都,在新的《財劃法》下,內政部希望每個縣市政府多出來的財源,可以在多支持租金補貼政策,才不會造成年輕人在租屋,尤其是租金補貼上產生斷鏈或其他結果。在《地方制度法》中,住宅政策本就是地方要一起負擔的政策,在2021年前也都是中央和地方一起負擔,是直到2021年後中央政府財稅收入創新高,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才說由中央來全額負擔。
劉世芳強調,內政部目前支付的租金補貼的財政來源都是來自住宅基金,住宅基金的經費是由行政院撥補,若行政院沒有經費,撥補到住宅基金的經費當然就會減少。因此,未來若租金補貼政策仍獲得大多數民眾支持,在新的《財劃法》、地方政府收入增加之下,地方政府未來在籌編預、概算時,可以把這個納為未來地方政府支付的原則,這都是合法合規,沒有太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