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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學校行政人員未休假加班費由3日提高至7日

勁報

更新於 2019年02月12日14:35 • 發布於 2019年02月12日14:35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為了落實保障教師權益,臺南市2月12日由市長黃偉哲宣布,將學校行政人員未休假加班費由3日提高至7日,讓學校兼任行政人員的教師未休假加班費日數與本市公務人員相同。

黃偉哲市長表示,把教育人員當中兼行政工作的同仁的未休假獎金從3天提升到7天,對於向來經費不很充裕的臺南市來講是蠻大的一步,基本上會受益的教育行政工作者大概有4千多位,所需的金額達3千多萬。黃偉哲市長指出,也希望在學期剛開始,藉著對教育行政工作者小小的獎勵,能夠幫忙校務治理更有效率,也維護學童的受教權。

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學校行政是校務運作的火車頭,缺乏健全學校行政人力,就無法提供教師充分的教學支援。國內隨著教育生態環境的改變,使得部分學校面臨兼行政教師難覓的困境;因此,透過提高學校行政人員未休假加班費,強化教師參與行政誘因,也成為各界建言;感謝市長在新學期開學之際宣布這項好消息!「錢不在多,心意絕對到。」未來也將持續朝行政減量方向努力,讓焦點回到教師授課上。

針對現場媒體詢問,在房屋稅凍漲,又需支應警消危險加給的情形下,如此一來是否對其他市政產生排擠?黃偉哲市長表示,經費就是這麼多,在收入變少,支出變多的前提下,可能未來市政的優先順序會變得比較侷促;在賴清德前市長時期,因為節衣縮食,大概償還了2百億的債務,將來市府可能會重新調整償債的步伐,市府也會勉力維護財政紀律,努力來做。

黃偉哲進一步表示,過去基於財政紀律考量,市府各機關學校均控管未休假加班費日數,市府公務人員的未休假加班費日數是7天,但學校兼任行政的教師僅能領3天;為了激勵學校行政人員士氣、權衡教學現場需要及市府財政能力,宣布學校兼任行政人員未休假加班費提高到7日;考量年度預算及學校教職員工的休假規劃,學校職員的休假將配合年度溯自108年1月1日實施,兼行政教師的休假則配合學年制自108年8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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