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娃誤食毒亡 母判刑5月
台中卓姓毒販三年多前被查獲羈押期間,因家中留有未被警查扣的毒品,卓的王姓妻子將毒品提供給蕭姓友人,並請蕭姓友人協助照顧女兒,不料,一歲多的女兒誤食海洛因後慘死,法院從鑑定報告發現,女童自六個月大就接觸毒品,依過失致死罪判女童母親五個月,得易科罰金,蕭姓男子獲判無罪,可上訴。
二○一七年七月九日凌晨,台中市區一名一歲五個月大的女童,被發現重度昏迷,送醫急救,驗出是誤食海洛因等毒品所致,因中毒至深,延至同月廿八日宣告不治。
檢察官查出,女童的父親同年六月二日因販毒遭羈押,在家中留有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未被查扣的毒品,被年幼女兒誤食而死亡,女童父親在女兒死亡時因被羈押而未被追究責任,但他因販毒被重判十餘年定讞,目前服刑中。
女童的父親被羈押後,妻子王女(卅七歲)為求讓丈夫交保,將丈夫留在家中的海洛因讓給友人蕭男(卅八歲)施用,寄望由蕭向警方澄清毒品與丈夫無關,使丈夫交保。
蕭男為取得免費毒品,同意住在王女住處,協助照顧王女的年幼子女。同年七月九日凌晨,蕭施打海洛因毒品後,將施打用品放在女童身旁,王女也隨手將另一包毒品放在房間內,導致女童誤食海洛因毒品,蕭發覺後,叫醒王女將女童送醫急救,但最後仍不治。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王女及蕭男。
法官審酌,王女知悉家裡有海洛因等毒品,年幼女兒有隨意將物品置入口中的習慣,王女身為被害人的母親,本應注意避免女兒接觸或誤食毒品,卻任憑女兒隨意拿取毒品塞入口中,導致女兒中毒死亡,過失致死犯行明確。
合議庭根據被害女童的頭髮經檢驗後的報告,顯示六個月內曾長期接觸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認定女童早在蕭住進被害人家前,即接觸毒品,判蕭男無罪。
留言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