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先砍腳掌再槍決! 台獨烈士陳智雄屏東房舍也遭沒收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05月28日07:55 • 發布於 2020年05月28日07:55
台灣戒嚴時期,調查局逮捕陳智雄後,拍攝正面、左右側面照片。(記者陳鈺馥翻攝調查局檔案)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主張台灣獨立遭處死刑,連房舍都被政府沒收!「台灣獨立運動第一烈士」陳智雄在57年前的白色恐怖時代,被國民黨政府以犯下「懲治叛亂條例」二條一叛亂罪槍決。為弔念台灣魂,本週六下午李登輝民主基金會、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台灣民族同盟等數個本土社團,將在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前作伙追思陳智雄暨泰源五烈士。

1963年5月28日,陳智雄被帶往刑場前夕,因神色凜然從容高喊「台灣獨立萬歲」,當場被國民黨爪牙的警衛室班長以斧頭砍斷雙腳掌,再拖行至刑場槍決,連位於屏東的一棟房舍財產也遭到警備總司令部沒收充公。

「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資料顯示,陳智雄被控犯行是1957年2月於日本東京參加「台灣獨立黨」,加入「意圖破壞國體,顛覆政府為目的」叛亂組織,並擔任該黨東南亞特使,在印尼雅加達各地從事活動。

1959年12月4日陳智雄返台後,與蕭坤汪、戴村澤等人籌組「同心會」,秘密從事「台灣獨立」運動,並主張分三階段實現台獨。一、摧毀國民黨的殘暴統治。二、恢復台灣人應有的政治經濟及社會平等的權利。三、最後爭取台灣人民的自由幸福與繁榮,建立台灣共和國。

陳智雄被捕後,遭軍方判處死刑,蕭、戴2人各判6年有期徒刑;而3人刑事有罪判決,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制定後,促轉會已依法平反撤銷。

根據檔案局所徵集的政治檔案揭露,台灣警備總司令陳大慶發給前參謀總長彭孟緝的公文提及,警總沒收陳智雄名下坐落於屏東市永和里永和巷18號房屋一棟,已函請屏東縣政府辦理國有囑託登記,並將副本抄發警總的沒收財務處理委員會。

前台聯立委周伲安今日發文弔念指出,在軍法庭判決前,陳智雄正氣凜然當庭陳述,「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面對外來壓迫族群的生命威脅,毫不畏懼,陳智雄為台灣付出的勇氣和決心,他,是台灣人永遠紀念的英雄。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檔案顯示,前警總司令陳大慶發給前參謀總長彭孟緝公文提及,警總沒收陳智雄名下坐落於屏東市永和里永和巷18號房屋一棟,已函請屏東縣政府辦理國有囑託登記。(記者陳鈺馥翻攝)
陳智雄被國民黨政府以「懲治叛亂條例」二條一叛亂罪,在1963年5月28日執行槍決。圖為軍法局執行死刑完畢後所發出的公文。(記者陳鈺馥翻攝)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北市未達標準為何停班課?蔣萬安親解釋

NOWNEWS今日新聞
02

擎天崗野戰掀打卡熱!情侶到案喊「嚇到了」 「40小時公益服務」獲緩起訴1年

太報
03

光電占家園2/粗暴開發山林砍成「禿頭」 普登跳票害11校光電球場爛尾

CTWANT
04

尬電師父持鯊魚劍砍背 讓信徒喝「起乩血水」!衛生局出手了

EBC 東森新聞
05

明星高中校長…魂斷畢業季!今告別式「身份變了」留1句叮嚀

三立新聞網
06

別賣我台積電!男欠稅百萬⋯執行署祭「這招」急繳清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224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