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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離譜!不怕拆屋還地 莫拉克災民永久屋連2起法拍成交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04月27日00:35 • 發布於 2019年04月27日00:27
屏東縣新來義部落永久屋。(縣府提供)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2009年莫拉克颱風後由善款興建的永久屋,依重建條例規定只能繼承不能買賣,結果位屏東縣的新來義部落近2個月來驚傳2起法拍屋成交案,這也是全國莫拉克永久屋的首2例;其中1名買主以38萬元得標,並意圖以近3倍價格轉賣給沒有永久屋資格的原住民,為避免有心人繼續鑽法律漏洞,屏東縣政府已對其提出訴訟,要求「拆屋還地」。

屋主還不出貸款 舊屋毀、新屋沒了

可憐遭法拍的新來義部落原住民屋主,當年在山上蓋屋時,向銀行貸款,結果房子被颱風毀壞,他被迫遷到永久屋棲身,舊屋38萬貸款還不出來,當年受贈的永久屋因有權狀,依強制執行法,仍可被列為法拍標的物,如今他舊屋毀了、新屋也沒了,未來不知何去何從。

新來義部落永久屋在年莫拉克風災後成立,安置來義鄉308戶;今年一戶災民,因積欠銀行貸款38萬,永久屋遭到法拍,2月19日2拍成交,由一名外地人取得產權,接著在4月18日,該部落又傳出另棟永久屋,也2拍成交;令屏東縣原住民事務處震驚不已。

縣府:不容許有人意圖從中牟利

原民處長伍麗華表示,雖然永久屋會被列為拍賣標的物,但法拍公告上會備註「這是災民永久屋,土地是國家的,若是買下要拆屋還地」,過去也有永久屋被法拍,但沒有人會買,沒有想到如今終究還是出現成交案。

伍麗華指出,她知道坊間流傳「因為是合法程序取得的法拍屋,萬一真的被拆屋還地,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的說法,但永久屋屬公益性質,政府不會容許有人意圖從中牟利。

原住民事務處昨天(26日)還找到計畫向首位買主買下永久屋的當地族人,這位來義鄉民在外工作,莫拉克風災時沒有被分配到永久屋,以為透過這樣的方法可以獲永久屋,並已匯給對方50萬,還約定去地政所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另交付60萬尾款;原民處立刻請地政事務所暫緩移轉作業。

伍麗華表示,由於透過法拍取得產權的買主,並非政府贈與永久屋契約書的對象,且土地屬於國家,並由縣府管理,因此須向買主提訴訟,要求其「拆屋還地」;其實當年災後重建會已預見會衍生類似問題,除建議營建署請法院在法拍文件備註外,也盼修改災害防救法,明訂永久屋不可列為法拍標的物,如今只能祈禱修法盡速完成。

相關法拍文件有備註買下要拆屋還地。(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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