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男車震16歲小女友致懷孕 判3月獲緩刑
離婚扶養小孩的20歲吳姓男子,去年開車搭載未滿16歲的小女友外出遊玩時,一時性起竟將車停在路邊搞「車震」,沒想到小女友卻因此懷孕。少女母親得知氣得報警處理,吳某承認一時衝動失慮,雙方達成和解,台南地方法院判處吳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
法官指出,吳某的行為雖然妨害少女身心健康發展,但考慮當時2人是男女朋友,情不自禁犯案,犯行尚非重大;同時,考量吳某並無前科素行,行為時剛滿20歲不久、離婚,有2名年幼小孩,在加油站工作,犯後坦承犯行,以及與少女與其母親達成和解,並當場履行,2人也都表示願意原諒當事人,並向法官求情,相信吳某經此教訓,當知有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因此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台南市20歲吳姓男子,離婚與前妻各自扶養5歲、2歲小孩。去年9月某個周日下午,他開車搭載未滿16歲的女友前往安平遊玩時,一時性起,將車子暫停在路邊停車格,在車內與少女發生性行為,不料對方因此懷孕。母親發現女兒懷孕後相當生氣,除於今年1月底帶女兒進行引產手術,也報警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