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憲法法庭於8月6日進行言詞辯論,當天上午辯論立法程序、總統國情報告、聽取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下午辯論調查權、聽證會及藐視國會等規定。
立法院於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條文,行政院提出覆議遭立法院否決,總統於6月24日公布,國會職權修法法律已於6月26日生效。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先後到司法院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憲法法庭7月19日裁定,職權行使法有關「聽取國情報告」「聽取報告及質詢」「人事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行使」「聽證會舉行」及刑法「藐視國會罪」等規定暫時停止適用。
另外,憲法法庭訂於8月6日進行言詞辯論(流程見下表),邀請聲請人代表、訴訟代理人、相關機關立法院代表與訴訟代理人、專家學者等人到庭陳述意見。
釋憲訴訟方面,依規定將於3個月內宣示裁判,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不過,考量許宗力等7位大法官將於10月底卸任,此屆15位大法官最遲於10月底前做出裁判。
留言 18
建誠
“私”法官綠化嚴重,已成為塔綠畜班走🐶。
08月06日00:33
抗中保台掩飾貪腐救綠共
08月06日08:31
Vincent
支持修法
冥燼黨太爛了
你們法官要中立,以後大家會看的
08月06日01:40
垃圾綠共
垃圾綠共大法官
禮義廉
無恥之尤
08月06日11:28
鄭智遠
台灣民主已從人民做主轉變為民進黨做主之專制獨裁統治
08月06日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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