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擬修法要政府補助老人健保費 社福總盟:違反公平原則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預計明(24)日討論表決「老人福利法」第22條相關修正草案,台灣社會福利總盟指出,此修法要求政府補助所得稅率未達20%的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並不合理、違反公平原則;社會福利預算有限,此舉勢必將排擠到兒、少、婦、老、障的各項社福服務資源。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指出,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主要是要求中央政府補助所得稅繳稅級距,未達20%的65歲以上老人健保費。如修法通過,將有83%的老人、約362.5萬人可獲得中央政府的健保費補助,也就是 83%的老人都不需再繳交保費,認為此舉違反量能負擔的公平性原則。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強調,補助的前提,一定要回到社會福利體系的家庭資產調查,而不是以所得稅稅率級距來區分補助與否,就得出一個83%的65歲以上老人都需要健保全額補助的結論;所得稅的級距是作為累進課稅的稅率計算公式,無法反應該位老人的真正所得和資產,例如人身保險和軍公、教、勞保給付或其他退休金形式的給付免納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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