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理財

買房只要以小換大,土增稅就能重購退稅?一張表看懂:3種土地增值稅換屋節稅技巧

今周刊

更新於 2022年04月28日09:09 • 發布於 2022年04月28日09:09

作者 : 傅恪恩

圖片 : shutterstock

土地增值稅也有「自用住宅」優惠? 前篇提到地價稅有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那麼有人就想問了,土增稅也有嗎?

答案是有的,土增稅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是10%,分別有所謂的「一生一次」以及「一生一屋」。

「一生一次」適用條件

1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之住宅用地。

2地上之建物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已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3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積未超過7公畝部分。

4限一生一次。

5自用住宅建築完成1年內者,其房屋評定現值須達所占基地公告現值10%。

【隱藏版優惠】 除了上述5點,一生一次還有一個行內人暱稱的「隱藏版優惠」。 一生一次雖然有限次數,卻沒有限一次只能一間,所以如果你是個大地主,同時擁有多戶自用住宅房屋,且都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可以規畫在同一天簽訂買賣契約,同一天到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只要面積加總在都市土地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7公畝的範圍內,就可以同時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一生一屋」適用條件

1「一生一次」已經用掉。

2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5公畝。

3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房屋(包括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信託移轉之房屋。)

4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

5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

6出售前5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另外,一生一屋如同重購退稅,也可以先購後售,但必須在1年內賣掉舊屋。

換屋族土增稅3大優惠比一比

如同表格所示,土增稅的重購退稅並沒有次數上的限制,但一生一次一人只能用一次,而一生一屋條件相對嚴格,所以是不是一買房就要用掉一生一次,其實可以先看看有沒有重購退稅的機會,進而判定是否要保留一生一次的機會,留作日後安排最有利的節稅規畫。

換屋減免土地增值稅的優惠比較:一生一次、一生一屋、重購退稅

(圖片提供:《房市神秘客帶你看穿不動產裡的詐》)

土增稅隨堂考

問題:

Q1:房子是爸媽贈與移轉給小孩,也可以用一生一屋土增稅的自住優惠嗎?

Q2:重購退稅一次只能使用一間房?

Q3:要使用一生一次,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需要設籍在房子裡多久?

Q4:為了使用一生一屋,可以把部分房子先放在信託下嗎?

Q5:只要小房子換大房子就可以重購退稅?

答案:

A1:不可以,贈與非出售

A2:錯,只要條件符合且面積加總在限制內,也可以同一生一屋一樣,同時退好幾間

A3:如果是先賣再買,只要在簽約買賣前設好戶籍就可以了;如果是先買再賣,買新房屋時,舊屋要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包括設有戶籍

A4:不可以,房屋間數會合併計算

A5:不一定,要看新買房屋的土地移轉現值總額是否「超過」賣舊屋的移轉現值總額扣除所繳納土地增值稅

作者簡介_傅恪恩

觀察房市十餘年,看過的房子以千為單位,持有房地產相關證照數張。文章刊載於商周財富網、今周刊、商業周刊、經濟日報、風傳媒等知名財經媒體網站。

FB:https://www.facebook.com/fuknn/

本文摘自方智出版的《房市神秘客帶你看穿不動產裡的詐》

更多今周刊文章
台股大跌,金融股VS高股息ETF,空頭時最佳護身符是它「抗跌+配息」!不是兆豐金、0056
兆豐金(2886)擬配1.65元股利,現金殖利率不到4%可以賺價差嗎?艾蜜莉給存股族的建議是…

加入今周刊LINE好友,掌握更多資訊!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楊金龍:央行處理新青安代價高 政策太寬鬆不好

中央通訊社
02

張忠謀早看穿!亞利桑那州成徒勞?外媒曝台積電王牌:「台灣模式」難複製

鏡報
03

玻利維亞經濟崩盤「外匯存底暴跌85%」!新總統轉向美國尋求合作 終結親中20年

CTWANT
04

連7凍!央行維持年息2% 房貸管制不變「回歸各銀行控管」

台視
05

房市冷氣團發威!北台灣推案1.1兆創五年新低 「兩縣市」砍半最慘

太報
06

公司裡沒有「次等公民」!張忠謀為何不計成本,將 2000 多名派遣員工轉正職?

經理人月刊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