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票單才給假!派遣工怨酷澎726上班吃薪
726大罷免投票日引發勞資爭議,部分勞工因雇主要求提供投票通知單作為給假條件而無法獲得雙倍薪資。有民眾投訴酷彭公司僅接受投票通知單作為證明,即使已提供身分證證明戶籍地在選區且設籍超過四個月,仍被拒絕給予雙倍薪。勞動部表示,雇主應依法給假,真正的投票依據是戶籍地設籍時間,而非投票通知單,投票通知單僅具提醒性質。
一名派遣工向媒體投訴,因為726大罷免當天上班,但未能領到雙倍薪資。這位民眾表示,酷彭公司規定必須出示投票通知單才能獲得雙倍薪資,完全忽視戶籍地的重要性。這位民眾強調,自己已向公司出示身分證,證明戶籍地位於台中,屬於國民黨立委黃健豪的選區,且設籍超過4個月,理應擁有投票權。
這位民眾進一步表示,現在投票都是使用身分證,投票通知單已不是唯一依據,真正的依據是戶籍地。面對此項爭議,酷彭公司回應稱,派遣工屬於派遣公司人力,並非公司正式員工。
對於沒有收到投票通知單的選民,可以在投票日前往戶政機關補領,或是在投票當天憑身分證直接前往投票所投票,也可以在事後領取投票證明。然而,雇主僅將投票通知單視為投票權依據的做法是否合理,引發爭議。
勞動部就業平等司科長吳炎烈表示,7月26日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勞動部已公告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的應放假日。他強調,如果勞工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證明是該選區具投票權的勞工,雇主必須給假。吳炎烈進一步解釋,投票通知單只具提醒性質,在戶籍地設籍超過四個月才是能投票的真正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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