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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毀損古蹟慈諴宮 外籍藝術家判賠1.5萬

中華日報

更新於 02月18日12:27 • 發布於 02月18日12:27
西班牙籍藝術家毀損台北市定古蹟慈諴宮廟門,遭判處罰金一萬五千元。 (台北市文化局提供)
西班牙籍藝術家毀損台北市定古蹟慈諴宮廟門,遭判處罰金一萬五千元。 (台北市文化局提供)

本報綜合報導

西班牙籍方姓藝術家涉嫌持松香水擦拭台北市定古蹟慈諴宮的廟門,造成門神畫像溶解、彩繪褪色,遭士林地檢署以刑法毀損罪起訴。士林地院日前判處罰金一萬五千元,可上訴。

西班牙籍方姓男子於民國一一二年八月十四日凌晨,持松香水、甲苯、清潔劑等液體塗抹慈諴宮廟門,並以刷子、抹布刷洗。慈諴宮附近攤商聞到刺鼻氣味,察覺異狀後通報警方。

方男到案後供稱,當時想要去除彩繪上黑黑的地方,不知道是古蹟,以為是一般宮廟。

文化局表示,慈諴宮大門「龍側」的門神「秦叔寶」,彩繪的右手及右側腰帶下擺局部及劍柄部分表面漆料褪色,部分甚至可見木門的表面,對方男提告刑法毀損他人物品罪與《文化資產保存法》。士檢提起公訴。

至於方男被控違反毀損古蹟部分,士檢認為,慈諴宮廟門、樓梯等處設有中英文古蹟告示牌,但是否清楚可見尚存疑慮;且案發時宮廟已關閉,現場燈光昏暗,難認其具毀損古蹟故意,予以不起訴處分。

士院日前審結,審酌方男迄今未能與文化局達成和解與成立調解,也未獲得其諒解,判處罰金一萬五千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內政部官網,慈諴宮又稱士林媽祖廟,創建於清嘉慶元年(一七九六年),清同治三年(一八六四年)因士林新街建立完成遷於現址,其門神彩繪由台南藝師陳玉峰於民國四十九年所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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