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大里有民眾晚上10點多發現一位陌生人跑到他們家轎車前,將車牌上的板子掀開,蹲下來拍照,他PO文表示,提醒大家小心這位民眾,免得遭到檢舉騎樓違停,其實6月份大里永興路就有居民遮車牌,避免被檢舉,但他們也表示如果被掀車牌,也不排除提告毀損。
晚上10點多,民宅監視器拍到,一位民眾,帶著安全帽,快步走到轎車前,伸手將車牌上的板子掀掉,丟在地上,接著轉頭走到路中,蹲下來用手機喬好角度,發出閃光燈,喀擦,喀擦,拍下民宅前的轎車,這個行為被當事人發現,PO上網要住在大里的人小心,還說只要沒順這位檢舉民眾的意思,就會被檢舉,提醒大家騎樓不要停車。
實際到大里,今年6月某條路上約有10戶的連棟透天,居民的車停在騎樓,但每一輛的車牌,都用布料、瓦楞紙或是紙張遮住,因為他們也曾經被檢舉到心好累,看到有檢舉民眾,會掀開車牌拍照,讓他們氣得牙癢癢。
曾遭檢舉民眾:「我如果真的是有違規事情的話,那我摸摸鼻子我認了,如果這個樣子我們能容忍的話,那改天他能到我們家翻箱倒櫃,畢竟這是我私人財物。」
曾遭檢舉民眾:「我覺得太過份了啦真的是太過份,我知道在法律上規定是不能停沒有錯啦,這我了解啦,但台灣停車就是這個方式而已。」
照法規騎樓規定不能停車,他們也認了,但曾被檢舉的民眾反問,那為何騎樓擺攤就可以,只要留下2米半的行人通道。
曾遭檢舉民眾:「我們也想把車停好可是沒有公共停車位啊。」
自家門口不能停車,要給行人走,但停車位又不夠,也不是精華地帶人潮也沒那麼多,但法規就是讓他們,成為檢舉達人鎖定的目標,真的沒有辦法解套嗎。
台中市都發局局長黃文彬:「(去做變更是幾乎很難的嗎)對不容易,那這個部份我們會視地區,跟道路交通的情況來做一個檢討,看看有沒有機會讓民眾的使用合乎,都市跟現代化的發展。」
簡單來說目前為止,只能繼續遮車牌,免得被檢舉,民眾表示,如果檢舉達人來掀車牌,他們也不排除提告毀損。
留言 67
Yu Mi
看到60幾個傻逼,騎樓不見得是要給公眾使用,法定騎樓才是政府強制規定要開放給公眾行人行使通路權。但是,私制的騎樓可是住戶獨立使用權,私制騎樓僅僅是建築物製造模樣,住戶保留的活動空間,才不會一開門就是馬路,就像鄉下的庭院。在台中市有規定,道路兩邊的住宅必須設定法定騎樓,條件是,道路寬度七米以上。所以,並非所有騎樓都是開放給公眾行人行使通路權。不要一看到有騎樓的建築物,就認定必須開放。惟有法定騎樓才是。
2020年10月10日03:52
董
沒有車位那就把一樓改成車庫
佔用騎樓還說的很有道理
2020年10月10日02:48
吳佳霖
沒錢就不要開車,自己買車位或去停收費停車格的錢都沒有就不要丟人現眼了
2020年10月10日02:44
李普普
掀開遮蔽物照車牌是毀損什麼?
長見識啦!
但議員說的沒錯,這沒違反。
干,沒違法是怕人拍哦!
笑死
2020年10月10日02:44
清吉
我覺得您可以試試把車牌拆下
要用車再裝上
2020年10月10日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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