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共有約近1萬名的勞務人員,他們並不是中油的正職,而是隸屬於不同間承攬中油業務的承包商員工。中油大量在加油服務員、油罐車司機、清潔、保全等業務上使用這些勞務人員,但長年下來卻屢屢被檢舉是「假承攬,真僱傭」,還損害外包人員勞動權益,監察院更在2019年對中油提出糾正。之後,中油表示,會依照政府提供的承攬合約範本讓勞務人員合併年資、特休假等,勞動保障已經完整,也有定期稽查制度。然而,一年半來相關爭議仍不斷,從油罐車司機爭勞權開始,昨天(8月1日)更有兩名前中油公務車司機,來到中油總部樓下舉牌抗議,自己因為爭取特休假而被清算失業。
今年第二個颱風尚未到來,外圍環流已經開始影響北部。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上的台灣中油總部前不時刮起一陣風雨,大雨中只見兩個人穿著雨衣,拿著高達3公尺高的牌子站在車道兩旁,牌上寫著「立即轉正」和「直接僱用」,身上更背著各自牌子,其中一位寫著「我叫徐榮德,今年61歲。中油委外年資21年⋯⋯依合約要求特休,被中油清算,目前失業中。」
林中平和徐榮德是中油桃園煉油廠的承攬勞務公務車司機,今年更換承包商後,他們不被續聘。其中涉及勞資爭議,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下稱派遣工會)介入處理,但直至今日沒有進展。
「廠商假承攬,中油真僱傭!」,8月1日早上,林徐兩人、派遣工會還有其他工會成員約20人來到中油總部前,召開記者會喊著口號,並打算在中油總部前舉牌抗議,直到恢復工作權為止。
記者會期間,一輛寫著桃園煉油廠的貨車從工會成員旁開進中油廣場,貨車上載著兩面大展示板, 一個是「中油公司人員進用途徑」程序圖,另一個標題是「中油桃園煉油廠公務車駕駛員陳情案件說明」,並以圖表說明中油和承攬商及勞務駕駛員的法律關係,意圖證明中油和勞務承攬司機沒有契約關係。
桃園煉油廠車上的兩塊牌子看似要跟工會的牌子打對台,不過直至記者會結束前,兩塊牌子都沒拿下車,反而不久後就開車離去。
「那台車我開過,」林中平低聲地說,他還認出開車的人正是以前的同事,對方同樣也是承攬的勞務司機。前同事載著公司的板子來跟自己打對台,林中平笑了笑,有點無奈。
你在中油加油站有多大機率會碰到「正職」員工?
林中平和徐榮德並不是個案,他們只是中油近萬名承攬員工與正職人員同工不同酬的縮影。
根據統計,全台灣中油員工共有1.6萬名正職,但另外也有近1萬名外包的勞務人員。在政府宣布「零派遣」政策後,中油不斷拉高勞務承攬案,將工作變成一個個勞務採購標案,得標的外包公司再指派他們的員工到中油工作。
中油常見外包的勞務類型像是加油站的服務員、商店營業員、洗車人員,各廠站的清潔、保全、基層行政、司機等。中油所有部門中,油品行銷事業部是人數最多也是勞務人員最多的部門。根據中油資料,截至今年6月,中油加油站(直營店)正職員工2,112人,加油勞務人員7,849人,外包人力幾乎占了8成。
過去,派遣工因同工不同酬而被撻伐詬病,但當政府相關機構的「派遣工」換個包裝變成「承攬工」後,情況依舊存在。中油正職員工跟勞務人員在很多地方都有差異,像是晉用方式*、薪資、福利、獎金,甚至是工時、特休都可能存在落差。
*晉用方式:正職員工需透過國營事業招考程序,通過考試錄取後成為中油員工;勞務人員則不會經過中油考試或面試,而是由其聘僱的外包公司來考試晉用。
「同工不同酬」是多數勞務人員的感受,而每年換約時會不會被續聘,更是他們最焦慮的事情;也因為害怕丟飯碗,職場上遇到不合理的對待,往往也只能默默吞下。
近萬名中油承攬人員裡,他的故事:工作21年只有3天特休,爭特休後被「解僱」
在中油桃園煉油廠(下稱桃廠)工作的林中平和徐榮德屬於煉製事業部,平常工作是駕駛廠區內的各種公務車輛,包括小客車、中巴、連結車等等。桃廠現在有2名正職司機和5名勞務司機,而整個桃廠的勞務承攬人員約有130人,包含清潔、行政、保全等等。
林中平9年年資*裡曾有5間承攬公司,徐榮德21年年資裡則有16間承攬公司。「一年一約,現職者優先,20年來都是這樣,以前中油介入很深,還會要看良民證,」徐榮德說。
*9年年資:林中平先於桃園煉油廠工作2年,中斷後再回到煉油廠工作7年。
幾乎年年換公司,但很多時候是同一個老闆,這也是中油外包廠商的常態。而林、徐兩人皆表示從沒見過自己公司的老闆,都是公司派個代表來請他們簽契約,或是傳個契約檔案要他們簽名回傳,簽完後就繼續待在煉油廠裡面開車,實際指揮監督都是中油負責。
年資愈久愈感受到跟正職員工的差距,徐榮德表示,跟他同期進來的同事,年資也超過20年,月薪已經有7萬多,但他還是領4萬多*,就更別提正職還有三節獎金、績效獎金等各種福利。其中,讓他們也很有感的是年資跟特休。
*4萬多:底薪3萬6千元,加上各種津貼,實領薪資為4萬多元。
特休是雇主每年依《勞動基準法》必須給勞工的有薪休假,是依照年資累計,若勞工該年沒有休完,可以遞延至隔年或是換成薪資。若以9年和21年計算,分別會有15天跟27天,但實際上,林和徐兩人實際得到的特休卻只有3天──3天特休是屬於任職半年、未滿一年的勞工。對於承攬的外包公司來說,不管勞工在同一單位任職多久,只要換新公司都是新員工,年資重新計算。
承攬勞務人員年資無法併計而影響特休的情形,過去就屢見不鮮。為了解決此問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在2019年修正勞務採購契約範本,補強了多項勞動條件,包括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的勞務人員,薪資不調低、增列年終獎金、年資併計等等。中油也在同年就發函公司各處室,要求各處室依照新範本簽約。不過,桃園煉油廠在2020年的司機勞務案中,仍僅編列每人3天的特休預算;林徐兩人也說,他們實際得到的就是只有3天的特休。
不滿特休被吃掉,林中平和徐榮德多次向中油主管反映卻沒有結果,「領班*有點打壓我們,說我們乖乖聽話就好,」林說。沒想到,去年年底得標的新包商不願意再跟他們簽約,兩人形同即將失業。他們緊急求助派遣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下稱派遣工會),後來在派遣工會與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協調下,中油延長他們原承包商建珍清潔社(下稱建珍)的契約,讓兩人得以再被聘僱半年。
*領班:為中油的正職員工,主要負責調度公務車司機跟車輛。
然而,延長合約的第一個月,派車都只派給新包商的員工,林徐兩人等於被冷凍,也讓他們跟其他司機間產生矛盾。
在延長半年的合約到期前一個月,建珍表示因在桃園無其他承攬標案的工作職缺,但願意提供林徐兩人到台南農改場的割草工作,不過,薪資會比原本司機工作再少1萬元。兩人無法接受這樣的工作條件後,雙方進到勞資調解。今年7月調解雖不成立,但建珍卻在調解失敗後隔天,匯了資遣費跟14天的特休薪資給林徐兩人。「本來說只有3天特休,突然又變成14天。如果14天才是正確的,那以前的是不是都少給我?」徐榮德不滿地說。
建珍負責人蔡增嘉接受《報導者》採訪時僅低調表示,「該給的(資遣費、特休假)都有給,」至於林徐兩人後續能不能在原地點工作,那是新承包商的問題。
對於承包商跟員工之間的勞資糾紛,作為實際指揮監督的中油卻撇清關係,指沒有立場介入包商與勞工之間的紛爭。
其實再過4年,徐榮德就滿65歲可以退休,但卻沒想到在退休前夕突然失業。林徐兩人認為,他們會丟了工作,就是因為他們帶頭爭取特休。他們希望能回原單位工作,更希望中油能直聘他們,和正職員工有一樣的待遇。
承攬爭議不只這一起,油罐車司機爭假日雙倍薪
除了林中平和徐榮德的案例外,在中油油罐車司機群中也不乏有同樣遭遇的人。
中油在全台共有約608名油罐車司機,其中正職50人、勞務承攬*453人及代運*105人,9成是外包人員。
*勞務承攬:司機是由承攬中油運油業務的外包公司指派,但司機所駕駛的油罐車屬於中油所有。
*代運:司機跟油罐車都是由承攬中油運油業務的外包公司指派。
中油蘇澳油庫共有15名油罐車司機,除了2名是中油正式員工外,其他13名都是外包承攬人員,李靖偉是其中一人。他在蘇澳油庫工作已經5年,每天早上6點到公司上班,開著中油的油罐車運送汽油跟柴油到各處的加油站──最近是蘇澳站,來回6公里;最遠是到中橫公路上的梨山站,來回要250公里。
雖同樣都是油罐車司機,但薪資工時、休假、福利等勞動條件,正職跟外包承攬人員差很多。李靖偉說,正職司機領月薪,不管跑多少趟,薪資不受趟數影響,每天工作8小時後下班,萬一超過會算加班費。但承攬司機是用公里公秉數*計算薪水,一個月要跑至少4,800公里,約每個工作日跑200公里以上,才能領到47,500元,如果沒有達標,薪水就被倒扣。
*公里公秉數:公里公秉數是計算公里和計算公秉數的一個算式。公里數是車子移動距離,公秉數載的是油量。但因為通常都是滿油去載,所以就會比較公里數作為計薪標準。
公里公秉數計算為何讓承攬司機覺得不公平?,李靖偉說,承攬司機平均每天要送8到9趟油才能達標,工時很容易超過12小時*。他們最怕遇到國定假日,不但沒有依法拿到雙倍薪水,反而因為塞車讓可跑的趟數減少,薪水拿的比平日更少。然而,同樣的國定假日或颱風假,正職司機出勤卻是領三倍薪。
*12小時:《勞基法》規定,勞工每日工時(含加班)不得超過12小時。
國定假日出勤的薪資差距、年終獎金都讓承攬司機感到強大相對剝奪感。去年(2022)春節,他們發起「依法休假」行動,要求承攬公司雙倍薪水,一度讓宜蘭面臨無油可加的危機。
爭取權益並非一帆風順。發起抗爭後,李靖偉和同事因「不遵守調度」被記過,另名同事更一度要被解僱,所幸後來在派遣工會跟洪申翰協調下保住工作。
抗議過後,勞動條件有所改善。李靖偉說,薪資計算多了底薪制,保障每月有33,000元底薪;公司承諾承攬司機在國定假日和颱風假出勤,會加發1,000塊獎金(註)*,每日工時超過12小時情形也減少。原本只有3天特休假也終於開始累計計算,去年年資4年的李靖偉,終於依法得到13天的特休假,其他12人亦然。不過,為了要達到每月公里公秉數的最低門檻,他去年其實也沒時間休到特休假,只能換錢。
*1,000塊獎金:若以月薪5萬計算,日薪約為1,666元。
無獨有偶,台中王田油庫在今年4月也發生油罐車勞務司機的勞資糾紛,派遣工會出面指控,承包商長期違法與司機訂定定期契約、詐領獎金、苛扣加班費、特休和國定假日兩倍出勤工資等。後續也是在洪申翰主持協調下,相關爭議才得到解決。
年資併計很難?身為大型國營企業,卻「請勞工自行舉證」
從蘇澳油庫、王田油庫到桃園煉油廠的勞資糾紛,在在顯示,中油對於外包承攬人員勞動權益的漠視。監察院在2019年時就糾正過中油和經濟部,指中油從2013年開始就有多起「假承攬、真僱傭」,簽訂定期契約以規避年資併計及資遣費等違法情形。
以林中平跟徐榮德的個案來說,年資併計衍生的特休假計算就是最大爭執點。那麼,年資到底為何會有爭議?問題是出在中油還是承包商?
爭議發生後,承包商建珍和中油桃廠也有一段公文往來。因為桃園煉油廠編列的特休預算只有最低每人3天,建珍曾發函給桃廠,要求桃廠補齊司機們共59天的特休預算,桃廠則回文要建珍提出司機們在桃廠服務的證明文件。但去年才得標的建珍並沒有司機們過去的相關文件,於是建珍又跟桃廠說,司機們都持續在桃廠工作,桃廠應該才會有保存資料。最後,桃廠只回文說,依照《勞基法》規定*,勞工可向雇主(指司機過去任職的所有承包公司)申請服務證明,第三方(桃廠)沒有義務保存資料。
*《勞基法》規定:《勞基法》第30條第5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5年。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今年3月,桃廠又發文給建珍,指他們將用打卡資料核對勞務司機2019年起的年資,但之前的仍要司機自己證明。只要有投保勞保,勞保局都會有歷年資料,派遣工會檢附林徐兩人的勞保投保明細,要求桃廠核對歷年的標案採購文件來釐清年資。桃廠最後回文仍態度強硬表示,他們會將其與「內部尚存資料比對後並與廠商確認」,但仍須勞方提供正式的服務證明書才能計算年資。
徐榮德在中油服務的21年裡有16間承包公司,要靠勞工自己找齊10幾年前的雇主核發的服務證明,根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其中有4間公司甚至已經倒閉,就算要找雇主也不知道該從何找起。
「中油其實算是很照顧外包承攬人員的公司,」中油副總、發言人張瑞宗受訪時如此開頭。他接著說明,過去的特休爭議因為沒有明確規範,是承包商要自行負責。2019年有了工程處的新勞務範本後,再加上「中油現場E化做得比較完整」,中油承認2019年之後的年資,至於2019年以前的年資,仍要勞務承攬人員自行舉證。
為什麼要勞務承攬人員自行舉證年資?張瑞宗解釋,「若由我們來提供(服務證明),掛一漏萬,怕造成勞工權益損失,若你提供不足,可以找中油再一起來補強。」他也強調,據他所知,很多勞務人員都有辦法提供這樣的資料去計算年資,林徐兩人只是個案。萬一遇到承包商已經倒閉索取無門,他則說「人證」也能作為佐證之一,「你可能窮盡所能,自己找到8個老闆(並索取服務證明),其他找不到,那如果有過去共事過的同事能證明(曾在此服務),那也可以。」
「要勞工自己去找,這絕對是刁難!」對於中油要求勞方自行提供服務證明, 派遣工會顧問鄭中睿認為相當荒謬。他認為,事業單位因為門禁管理等各種需求,一定會保有相關資料,像是打卡紀錄、監視器畫面,只在於想做或不想做。反而是要勞工自行提供一張服務證明,其可信度反而不一定高。
鄭中睿更批評中油標案的預算編列方式,中油明知承包商多只是換名字不會換人,即可預知今年度的特休預算大概需要多少錢,卻仍只願意編列「最低地板」的每人3天特休假,要承包商跟勞方自己計算跟證明年資後,才願意補發年資,根本不像是一間資本額百億元的國營大公司的作為。
中油:淨零碳排後業務量會下降,沒有餘裕直聘勞務人員
「應該直聘我們,至少同工同酬,」林徐兩司機說,派遣工會也要求中油提出計畫將所有常態性業務人力轉為自僱。鄭中睿表示,運油、清潔等這些都是對中油來說必要且持續的工作,長期將這些人力外包就是為了規避法規以降低成本,且實際的管理監督都是中油而非承包商,中油才是真正實質的雇主,更不應該推脫責任。
國營事業外包人力轉正不是新議題,工會之間也還沒有明確共識。中油的企業工會、台灣石油工會理事長陳嘉麟受訪時多次強調,勞務人力不能直聘,「我們都是考試進來的,(直聘勞務人員)對我們不公平。」至於用什麼方法才能解決同工不同酬或其他勞資糾紛,他僅表示,「那是事業單位要去解決的。」
張瑞宗對此也明白表示直聘不可能,因為2050年淨零碳排,中油的業務量可預期會逐年減少,未來相關業務要轉型也不會有那麼多勞務需求,未來業務量跟現在相距很大,沒有餘裕跟立場聘為正式員工。
中油現有勞務人員如果想轉正,只能循一般考試管道。但張瑞宗也坦言,考試學科考國英數,還有不同的術科,目前的勞務人員普遍學歷並不高,若真的參加考試,也不一定能順利錄取,「我們高中學歷以上就可以考,但考進來的(幾乎)都是大學生。」
能否仿效中華電信成立子公司承攬中油業務?
高雄獨立總工會理事長張緒中過去曾任多屆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對於國營事業外包人力相當了解。他說,過去中華電信也有同樣派遣外包人力的問題,派遣人員跟正職員工同工不同酬。後來在2014年,董事長在股東會上承諾在兩年內將派遣人員納編,後來真的有9成派遣工轉由中華電信的子公司宏華國際,現在約有6,000名員工。
張緒中強調,不管是加油站業務還是開油罐車都是中油必要的經常性業務,「按照《勞基法》,定期契約9個月*就應該成為中油員工了,不管是母公司或子公司。」中油最應該做的是成立子公司,聘僱這些勞務人員,「只有官股35%的中華電信都做得到,百分百國營的中油一定做得到,只是要不要做而已。」
*定期契約9個月*:根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6條,定期契約原則上最長以9個月為限。
對此,張瑞宗表示,中油跟中華電信有基本差異,中華已經是民營公司,可以決定承攬業務交給子公司;但中油仍是政府百分百持股的國營企業,即便成立子公司,母公司承攬仍需依照《政府採購法》走公開招標,無法保障一定會由子公司得標,既然如此,自然沒有成立子公司的必要性。
鄭中睿則反駁,招標實務上有很多做法其實都能做到,像是限制性招標、不採最低價標改採最有利標等等。他認為,中油的說法仍只是推託之詞。
承攬工權益誰來監督?中油報告稱沒問題卻仍爆發勞資糾紛
如果直聘不行、成立子公司也不行,剩下的路似乎只剩下:維持外包承攬,但去強化或補齊原本的漏洞。
現行的公共工程委員會出具的承攬範本,已特別納入年資合併計算等過去發生糾紛的樣態,問題在於:有無落實,以及誰來監督?工程會受訪指出,中油應將該保障約定納入個案契約並負責落實執行。中油公司未落實保障,應由該公司負責;另上級機關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負監督管理責任,應督促該公司落實執行。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發言人胡文中則表示,中油先在承攬合約中編列最基本的特休假,之後承包商再看實際聘用人員的年資來跟中油請款,制度面上來說沒有問題。但對於中油要求勞務人員自行提供2019年以前的服務證明才能認定年資一事,他過去並不知道有這樣的情形,國營會會進一步去了解。同時,也會要求中油針對承攬商沒有違反合約或《勞基法》,重新檢討跟不定期抽查和,並明訂罰則。
張瑞宗坦言,經過蘇澳、王田跟桃廠的爭議後,中油決定強化原本的稽查力道:「我們過去在合約(中油與承包商的合約)就寫說會做稽查,現在就明文寫清楚,三個月一次會實際稽查,不然也有申訴管道。」張瑞宗指的稽查,是中油派人去詢問勞務人員,承包商是否有按照合約給付該有的薪資、特休等等。
在去年春節蘇澳油庫的案件後,中油受洪申翰要求,在去年4月提出「油罐車駕駛勞務承攬工作查核報告」。該查核報告指出,中油從去年起每年會到各供油(運輸)中心查核承攬商是否依契約給付薪資、勞健保、排休假等等,該報告抽查王田、蘇澳、石門三處多名勞務司機,皆沒有發現承包商違反合約或勞動法規的事項。
然而,今年4月,台中王田油庫仍又爆發勞務油罐車司機的各項爭議。鄭中睿表示,事業單位本來就可以檢查外包廠商的勞動契約,中油根本不需要再自己訂規定。他更質疑,中油過去根本沒有稽查過,後來被要求稽查後也去查了還有報告,卻仍爆發爭議,「中油知不知道怎麼查?還是根本沒有去查?」
為了解決政府機關勞務承攬相關爭議,勞動部在今年7月修正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該原則新增第三方稽核機制,建議政府機關能透過公正第三方的稽查,有效監督事業單位跟承包商都能落實契約內容,保障勞權。不過,此參考原則仍只是行政指導,沒有強制力。
標案包商背後的玄機,風雨中的承攬未來
中油的外包承攬很多都是最低價標──誰最低價誰得標;在硬體固定成本外,能夠削減的項目往往就是人事成本,這也是勞資糾紛不斷的原因之一。
對此,張瑞宗表示,最低價標並不是問題, 中油承攬制度已經相當完整,「我們標案制度都確定了,誰來投標都是共同項目,只有比利潤管理費或是其他項目⋯⋯,除非承攬商故意苛扣,不然引發爭議的空間很少。」
會來承包中油運油業務的公司都是怎樣的類型?李靖瑋說,包商大同小異,名字可能一直換,但都是同一個包商,很多標案都是同一家公司。
鄭中睿則解釋,一年換一個包商是中油的常態,表面上說是為了公平,不要讓某一家公司長期得標,實際上也是一種中油控制包商的手段。有的油庫也會把業務拆成好幾個標案,放任小公司彼此削價競爭,掌握契約的主導性。反過來說,同一個包商也可能一直換名字承包,造成都由不同廠商得標的假象,規避監督。在制度面上,他認為台灣仍缺乏類似日韓《勞動派遣法》的立法,規範這些非典型勞動樣態的使用範圍跟相關的權益保障。
2018年,時任行政院長的賴清德宣示「政府派遣人員歸零」,之後派遣人數雖下降,但另一種非正職形式的承攬人員卻節節上升,至今政府機構已有超過5萬名。而中油有近萬名外包人力是政府承攬大戶,卻屢傳糾紛,如何讓人相信,公部門會帶頭照顧承攬人員勞動權益?
颱風雨飄忽不定,一下大雨,一下又放晴。中油總部前的林中平和徐榮德兩個人的雨衣穿了又脫,脫了又穿。在中油工作的這幾年,他們早就知道勞務人員的權益不比正職員工,只是沒有想到,要爭取政府已經明訂的年資合併計算乃至於特休天數,自己竟會站在街頭抗議,「只要工作恢復就好,有沒有特休假已經不在意了。」對於未來,兩人不敢多有奢望。
後續:國營會對台電、中油承攬人員年資併計說明
中油要求承攬勞工自行舉證2019年以前的年資,那其他國營企業又是怎麼做的?針對《報導者》的提問,8月10日,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發言人胡文中表示,承攬人數同樣很多的台電,同樣因為行政院工程會範本規定,在2019年後都會保留相關承攬人員紀錄以便記錄年資。
至於2019年以前的資料,胡文中表示,中油並沒有保留相關紀錄,台電部分單位還留有保存10年左右的紙本資料,「只要有資料,台電會主動追認承攬人員的年資,若沒有資料,還是要勞工自行舉證。」至於台電有多少單位有保留資料?胡文中表示,因為各單位分散,並沒有統計數字。
承包商合約中的特休假計算,中油和台電也有些不同。中油是假設新包商找的都是新員工(過去不曾在中油單位工作),編列的預算都是先編列最低額:一人工作一年的特休假(依照計算方式,通常為3或3.5天的薪資)。等到承包商得標後找到員工,確定員工年資,再由承包商跟中油提出申請,中油補發。林中平和徐榮德的特休爭議也是發生在此,承包商要求中油補發特休,卻被中油要求要承包商或勞工自行舉證年資。
胡文中表示,台電則會先詢問原本舊的承攬勞工,有沒有意願在新年度留下工作,初估年資後詢問新承包商是否願意僱用這些前承包商的承攬勞工,如果新承包商也同意,就會把估計的特休預算直接編進合約裡面。
將來會不會要求中油使用台電簽訂合約計算特休的方式,減少承包商再去計算年資再回頭申請補發年資的情形,進一步降低發生爭議的可能?胡文中給予正面回應:「這是可以考慮的方向。」
至於中油承攬員工在2019年前的年資是否仍要自行舉證?若如因承包商倒閉難尋找前雇主取得服務證明,是否能使用勞保局投保紀錄證明?中油副總兼發言人張瑞宗仍表示:「只要勞工有心,要證明年資不是很困難的事情⋯⋯尊重執行單位,應該會有很大彈性(證明年資)。」
林中平、徐榮德兩人從8月1日開始在中油總部前舉牌抗議連續兩天後,剛好遇到颱風放假即取消抗議行動。兩人的工作權是否有恢復?張瑞宗僅表示:「協商中,應該會往正向發展。」
留言 99
Wayne Huang
HOT
勞工的權益!民進黨你看到了嗎!?
誰來捍衛他們的權益!
勞工正在受到不平等待遇!
別再講幹話!
靠自己、自立自強!這麼不負責任的話!
2023年08月02日12:38
(梁雲)
HOT
除了中油全台有八十萬派遣工作、42萬時薪工作、難以統計的日薪制工作,這些都是特休的弱勢族。
2023年08月02日12:42
sandra
HOT
難怪現在年輕人都是越來越不工作因為連國營企業都沒有保障更別說私人企業
2023年08月02日12:38
🐧Potatoᵕ̈
國營帶頭玩文字遊戲啊
2023年08月02日13:01
Marc
ㄘㄨㄚˋ E E : 去跟你老闆說啊
2023年08月02日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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