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網購手指虎觸法 辯當潛水刀省百元 法院判刑代價7萬元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3年08月01日03:39 • 發布於 2023年08月01日03:39

賴姓男子網購1只「手指虎」進口來台,辯稱只是想要省點錢,買來當潛水刀使用,被控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犯行,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罰金1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賴男去年8月19日前某日,透過蝦皮購物網站,以3、400元價格身分不明賣家購買手指虎1個,並由大陸一家公司委託不知情業者向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申報自大陸地區進口快遞貨物。

這件貨物年8月19日運進桃園國際機場遠雄快遞進口貨物專區,被警方查獲,手指虎經送鑑驗,認定屬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管制的刀械,將賴男函送偵辦。基隆地檢署偵訊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理後指出,賴男辯稱購買手指虎是用來當潛水刀使用,因為正式潛水刀比較貴,他不知道購買進口手指虎違法。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30多年前即明定,刀械定義是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鐵)鞭、扁鑽、匕首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非供正當使用具有殺傷力刀械。難認其有不知法律的正當理由。

法院認為,賴男是智識成熟且具有社會經驗成年人,依其一般社會共同生活經驗應可預見,或稍加查證,即可知道手指虎屬槍砲彈藥刀械條例列管的違禁品,不得任意運輸。賴男購買的手指虎夾藏在併袋貨物中,並未申報口進口,認定犯行。

法官審酌賴男自網路上購買具有殺傷力的手指虎輸入境內,對於人身安全、社會治安具潛在危險,但手指虎僅止1只,未產生犯罪實害,兼衡智識程度、職業、家庭經濟生活狀況及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情節等情狀,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罰金1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1千元折算1日。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賴姓男子網購1只「手指虎」進口來台,辯稱要當潛水刀使用。基隆地院審理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處刑2月,併科罰金1萬元。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陳菊病倒1年最新病況!請辭未獲准原因曝 「這時」銷假復出上班

三立新聞網
02

獨家/2300萬筆個資外洩!民眾想換身分證字號 內政部急下「限制令」

太報
03

照片會說話!管碧玲曝「這畫面」打臉中國

NOWNEWS今日新聞
04

跨年夜悲劇!大學生騎機車與大貨車擦撞 遭輾壓當場死亡

自由電子報
05

大陸「鼎泰豐」經營權內鬨 大股東、新任董事長涉加重誹謗起訴

聯合新聞網
06

嫌夜吵動殺機!7旬老農霰彈槍近距離轟鄰居 2審判14年半定讞

CTWANT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