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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漁人碼頭聚眾談判 警方帶回究辦

澎湖時報

更新於 2023年03月11日13:31 • 發布於 2023年03月11日22:00
漁人碼頭聚眾談判 警方帶回究辦
漁人碼頭聚眾談判 警方帶回究辦

●漁人碼頭夜間發生青少年聚眾談判事件,警方快打部隊將現場17人帶回警局究辦。(警察局提供)

(記者黃聰榮報導)馬公市漁人碼頭(原第1漁港)本為景色宜人之地,但10日晚間10時45分左右,卻發生1起聚眾談判、險些大打出手群鬥的事件。警方報案接獲民眾報案後出動快打部隊,到場進行盤查壓制,將現場17人帶回警局清查身分與釐清聚眾動機,現場並查扣棒球棒2支,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款及第87條第3款分別移送澎湖地方法院裁處。

縣府警察局馬公分局指出,10日晚間10時45分左右,有1群青少年突然聚集在漁人碼頭,因人數眾多引起民眾注意,隨即向警方報案;馬公分局獲報後第一時間派出大批快打警力,到場進行盤查壓制,強勢將現場17人帶回警局,清查身分並釐清聚眾動機,現場並查扣球棒2支。

經調查起因為吳姓男子與莊姓男子因女友問題而生嫌隙,相約至漁人碼頭談判,雙方因發生口角爭執;警方將現場眾人帶回調查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款(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殺傷力器械)及第87條第3款(意圖鬥毆而聚眾)移送澎湖地方法院裁處。

馬公分局提醒民眾,任何意圖打架滋事而聚集多數人之行為,包含糾集號召之人、應邀到場或在場助勢未動手打架的參與者等,都可能觸法;同時呼籲民眾,遇有糾紛都應平和理性協調解決,任何糾眾滋事行為,警方都會嚴查嚴辦,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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